【战疫情 护平安】新密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扰乱市场秩序违法犯罪行为

索 引 号:005307562/2020-00046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新密市公安局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20-02-03发布日期:2020-02-03
体    裁生效日期:2020-02-03废止日期
【战疫情 护平安】新密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扰乱市场秩序违法犯罪行为

2月2日,新密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协同新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以畅通信息沟通、顺畅案件移交,开展联合执法,对全市营业中的超市、药店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各类扰乱市场秩序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有效遏止和打击。

联合核查超市进销货价格清单

联合检查超市物品是否过期销售

联合检查药店

新密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在药店检查药品

新密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打击扰乱市场秩序违法犯罪的相关文件精神,严厉打击囤积居奇等涉嫌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办理涉及防疫物资生产、销售企业的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等案件线索。对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处理。

公安机关再次强调:

1、疫情期间,将严厉打击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趁火打劫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2、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3、严厉打击扰乱社会秩序、干扰疫情防控、妨害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

希望广大市民发现非正常涨价、囤积居奇等涉嫌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举报投诉,投诉电话:新密市公安局经侦大队0371-61030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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