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3533/2020-0002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人事任免 | |
发布机构:新密市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人事,任免,人事任免 | |
文 号:新密政任〔2020〕1号 | 成文日期:2020-02-04 | 发布日期:2020-02-07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钱芙红同志任新密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
陈松涛同志任新密市民政局副局长;
谷晓明、孟俊丽同志任新密市司法局副局长;
史丽娟同志任新密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王春辉同志任新密市大数据管理局副局长。
免去:
吴中喜同志的新密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刘晓照同志的新密市公安局矿区分局局长职务;
李建勋同志的新密市公安局矿区分局副局长职务;
郭剑涛同志的新密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李耀东同志的新密市青屏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