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7466/2020-00009 | 主题分类: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法规 | |
发布机构:新密市卫健委 | 关 键 词:人口,计划生育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20-02-14 | 发布日期:2020-02-14 |
体 裁 | 生效日期:2020-02-14 | 废止日期 |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五章第三十一条(二)
凡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年满六十周岁后,住院治疗期间,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二十日的护理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索 引 号:005307466/2020-00009 | 主题分类: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法规 | |
发布机构:新密市卫健委 | 关 键 词:人口,计划生育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20-02-14 | 发布日期:2020-02-14 |
体 裁 | 生效日期:2020-02-14 | 废止日期 |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五章第三十一条(二)
凡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年满六十周岁后,住院治疗期间,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二十日的护理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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