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应对疫情影响支持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企业发展的通知

  • 索引号:777953265/2020-00021
  • 发布机构:登封市商务局
  • 关键词:应对疫情
  • 成文日期:2020-02-21
  • 发布日期:2020-02-21
  • 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应对疫情影响支持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企业发展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商务主管部门:

    服务贸易是对外贸易稳定发展的新引擎,是建设贸易强国的重要支撑,也是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重要内容。服务外包企业是支撑生产性服务出口和稳就业的重要力量。当前,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企业面临较大困难。为支持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企业发展,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商务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对《河南省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推动服务外包加快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的政策解读,积极向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企业宣讲政策,切实抓好惠企政策落实,让企业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二、支持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积极复工复产,争取将影响降到最低。支持省服务外包协会、省国际货运代理协会等为企业恢复经营提供指导和服务。

    三、支持服务贸易、服务外包企业开展远程办公、网络交易,开展离岸业务。在疫情解除之前,各地审核企业通过商务部“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信息管理应用”系统申报的服务外包合同时,暂不要求企业提供书面合同,可采用网络传输的合同扫描件。疫情解除后进行补核。

    四、大力推进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无纸化办公,最大限度推行“不见面”服务。实行在线上传合同登记申请书、合同文本、签约双方法律地位证明文件等电子文本的方式提交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申请。对于因合同文本过厚造成在线上传不便等情况,酌情采取上传合同文本关键信息页电子文本进行变通处理,待疫情结束后对完整合同进行补充审核。配合做好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技术进出口工作,对涉及疫情防控及公共卫生安全的技术进出口业务提供全方位快速服务。

    五、各地商务部门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及时为服务贸易、服务外包企业开具不可抗力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协调有关机构为企业提供履约保险,对投保企业产生的违约损失及时提供补助。

    六、各地商务部门要主动向当地政府反映服务贸易、服务外包企业面临的困难,争取当地政府支持。要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争取对确因疫情受损严重、租用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办公的企业减免租金,对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电、气供应,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要主动指导符合条件的服务贸易、服务外包企业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实行特殊工时制度。

    七、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郑州市、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洛阳市及13个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要专门出台帮扶措施,加大服务外包支持力度。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要充分认识支持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企业应对疫情工作的重要性,团结一心,主动作为,靠前服务,全力为企业排忧解难,有关情况及时上报省商务厅(服务贸易和会展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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