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8039/2020-00015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 |
发布机构:新密市环境保护局 | 关 键 词: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20-03-10 | 发布日期:2020-03-1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文)对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规定,现将新密市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新密市产业集聚区规划概况
2012年12月8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工业[2012]2075号文下发了《关于新密市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调整方案的批复》,对产业集聚区规划范围进行了调整,面积由7.6km2增加至13.35km2,河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于2013年11月编制完成了《新密市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调整方案2013-2020)》环境影响报告书并通过了审查小组审查,新密市人民政府于2014年对《新密市产业集聚区空间规划(2013-2020)》进行了批复,批复文号为:新密郑文[2014]103号。
集聚区发展定位为:郑州都市区重要的产业基地,新密市产业结构快速调整的推进器,新密新区建设发展的核心动力源,以服装及辅料加工和装备制造业为主导产业的现代化产业新城,规划近期为2013~2015年,规划远期为2015~2020年。
随着新的环保法律、法规及标准的颁布以及省、市、县等最新环保管理文件的出台,对产业集聚区及区环境管理要求也发生了相应变化。为进一步了解集聚区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同时为下一步规划实施提供合理的环境管理依据,开展了本次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
二、规划实施情况
1、基础设施实施情况
①供水工程:产业集聚区内建成的曲梁水厂供区内工业企业的生产及生活;集聚区东南部锦绣花园社区及附近工业企业供水采用锦绣花园社区供水厂集中供给,密杞路以南大学南路两侧区域供水采用蒋坡联村供水工程集中供给。
②排水工程:产业集聚区内建成区域内实现了雨污分流,雨水通过雨水管道排入黄水河,污水通过污水管网排入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③供热工程:由于目前产业集聚区用热负荷较低,新密市裕中电厂尚未实施对集聚区内进行供热,供热管道尚未铺设。
④燃气工程:新密市产业集聚区目前已按照发展规划的要求,道路两侧均铺设有给、排水管网、燃气管网,用气气源为港华燃气。
2、环保设施实施情况
①废气:集聚区以服装加工及装备制造为主导产业,废气主要为二甲苯、非甲烷总烃、颗粒物、SO2、NOX为主,区内企业供能采用燃气或电,集聚区内在建的施工工地施工过程可以做到8个100%。区内涉及表面喷涂产生VOC的企业均采取了相应的治理措施(低温等离子、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等措施)。
②废水: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计规模为0.2万t/d,二期工程设计规模为1.5万t/d,总处理规模1.7万t/d,污水处理厂运行正常,实际污水处理量为7000~8000m3/d,目前该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正在实施过程中,提标改造完成后,出水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除TN外)的要求。
③地下水:已入驻的企业均不属于高耗水、高污染企业,产业集聚区建成区污水管网完善,废水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企业管网防渗、防漏及事故废水收集处理,产业集聚区规划实施对地下水影响较小。
④声环境:产业集聚区已建企业内部对高噪声设备均采取了相应的减振降噪措施,各功能区声环境均可以满足功能区划要求。
⑤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由集聚区集中收集后委托给专门的垃圾清运公司统一送至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置;各入驻企业设置单独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对危险废物进行存间,定期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理。集聚区内固体废物均可以得到合理处理处置。
3、变化情况
规划在实施过程中,产业集聚区内局部用地性质进行了调整,其中部分一类及二类工业用地性质调整为居住用地或商业用地等,这在一定程度上对周边入驻企业提出了一定的限制条件,使得已调整为居住用地的周边入驻的工业企业需与居住用地之间预留一定的的防护距离或通过调整周边企业入驻类型,来保证对规划的居住用地上居民生活及健康产生影响。
4、环境质量变化趋势
近年来,新密市环境空气中PM10、PM2.5有一定的改善,SO2、NO2浓度则有较为明显的削减。说明近年来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了较大的成效,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明显。溱水河水质满足原规划目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要求。根据出境断面双洎河马鞍洞断面近年来监测统计数COD、BOD5和NH3-N总体均呈下降趋势,可以满足“十二五”规划要求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的要求。区域地下水质各监测因子均可以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区域地下水质相对较稳定。声环境可以满足功能区划要求。土壤环境质量45项监测因子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表1第一类用地和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的要求,表明目前产业集聚区的发展未对集聚区内土壤环境造成影响。
三、跟踪评价总结论
根据本次跟踪评价内容,规划实施以来基本落实了《新密市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调整方案2013-202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以及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及各企业环评及批复中相关环保要求,规划在实施过程中未对区域空气、水、声及生态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规划后续实施中,新密市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及相关环境管理部门应按照本次跟踪评价提出的要求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产业布局,落实本次跟踪评价提出的改进建议,加强环境管理和监督,在规划后续实施基本可以实现集聚区的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同步发展。
四、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名称:新密市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0371―56915880 邮箱: 949871366@qq.com
地址:新密市大学南路辅路新密市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五、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的名称: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甄工 联系电话:0371-55209916
邮箱:932746911@qq.com
邮寄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北、站南路西2号楼1单元9层901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以下载公众意见表如实填写,并通过
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方式,与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并留联系电话反应对规划实施及跟踪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意见表及跟踪评价报告书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VzZZiveuzFQHU79FBK8N4g
新密市产业集聚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简本)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W8zwAMo_a_Kp8NGkOCgHZw(提取码:prfs)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致电或发送邮件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