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2645/2020-0002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 |
发布机构: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 关 键 词:大排查,大整治,房屋安全 | |
文 号:郑房安〔2020〕1号 | 成文日期:2020-03-13 | 发布日期:2020-03-13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县(市、区)房产管理部门、市物业管理指导中心:
3月7日19时15分,福建泉州市鲤城区常泰街道南环路欣佳快捷酒店发生坍塌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教训极为深刻。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讲话精神和有关会议要求,决定在迅速在全市开展新冠肺炎隔离点以及医院、学校、写字楼等建筑进行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新冠肺炎防控疫情总体战、狙击战指示精神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房屋使用安全为目标,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全面开展新冠肺炎隔离定点酒店、宾馆以及医院、学校、写字楼等场所房屋安全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妥善处理房屋排查整治解危与防控疫情工作之间的关系,做到排查细致、整治及时、解危彻底,保证安全排查整治与疫情防控两不误、两促进,确保我市各类新冠肺炎隔离场所以及医院、学校、写字楼等房屋使用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排查整治场所
本市行政区域内用于隔离新冠肺炎患者及疑似人员的酒店、宾馆以及医院、学校、写字楼等建筑场所,进行全方位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因楼施治,排险解危、确保安全。
三、时间安排
自即日(3月11日)起至3月17日排查完本市行政区域内用于隔离新冠肺炎患者及疑似人员的酒店、宾馆;3月底将本市行政区域内酒店、宾馆、医院、学校、写字楼等建筑场所排查完毕。
四、有关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市物业管理指导中心要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给予技术指导和专家支持。各县(市、区)房屋管理部门在辖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联动联管联防机制,协调配合建设、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对辖区内各集中隔离点、医院、学校、写字楼等建筑的结构安全、电梯使用安全以及消防安全等进行全方位排查并消除隐患,做到对人民生命财产和疫情防控胜利负责。
2、全面细致排查,及时排险解危。开展各集中隔离点、医院、学校、写字楼等建筑场所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首先要在全面排查、摸清底数上下功夫,重点摸清隔离点、医院、学校、写字楼的建筑结构类型、总体数量、分布情况、安全状态,建好隐患排查整治台账。针对摸排情况,明确专人负责,及时排险解危,做到集中隔离点、医院、学校写字楼等房屋使用安全和人员安全双保险、双保证。
3、树牢底线思维,压实安全责任。全市各级房屋安全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树立底线思维,要深入吸取泉州市隔离点坍塌事故的深刻教训,守牢安全生产底线,科学统筹排查整治工作,坚持动态监控预警,推进预防关口前移,做到防患于未然。卫生、教育等行政管理部门,要在建设、消防、房屋管理等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好本行业本系统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要压实属地管理、部门督导、企业主体“三个责任”,强化企业兜底、个人承诺、线上管控“三个作用”,确保生产防疫安全、员工生命安全、房屋使用安全。
各县(市、区)房产管理部门务必于2020年3月13日前制定本辖区新冠肺炎隔离点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并报市住房保障和和房地产管理局房屋安全管理处。对排查出的房屋安全隐患列出清单,建立整治台账。督促房屋所有权人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排查整治工作实行周报告制度,各县(市、区)每周五16:00前报告本辖区排查整治工作推进实施情况。
联系人:丁 毅 电话:67889710
邮 箱:fgjfac@163.com
附:新冠肺炎隔离点房屋安全排查表
2020年3月1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