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全市中小学教师线上教学能力提升培训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0530744X/2020-00019主题分类:科技、教育/教育/业务信息/教育队伍建设
发布机构:新密市教育体育局关 键 词:教育,教师培训,队伍建设
文    号:新密教疫防办〔2020〕15号成文日期:2020-03-27发布日期:2020-03-27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密市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全市中小学教师线上教学能力提升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局属各学校:

根据《郑州市教育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全市中小学教师线上教学能力提升培训工作的通知》(郑教疫防办〔2020〕53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中小学教师线上教学能力提升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为满足我市中小学教师在疫情防控期间利用互联网和信息化教育资源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服务和保障教师在线教学、辅导答疑,解决教师在线教学碰到的困惑和难题,帮助广大教师更好的掌握“互联网 教学”基本技能,有效支持全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

二、培训内容

此次培训由国内高校(机构)报送和专家推荐课程资源,省教育厅以急需、实用、有效为原则,组织专家遴选确定了112门精品课程供广大教师学习。内容包含教师在线教学的理念与方法、在线课程的设计与制作、在线教学相关工具的掌握与应用、在线教学管理、在线答疑辅导等内容。

三、参训对象和时间

参训对象: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

培训时间:2020年3月27日——4月10日

四、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以网络研修为主,教师自主选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可从河南省教师教育网(www.hateacher.cn)登录河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教师端,点击页面左侧“停课不停学”功能菜单,进行自主选学。因当前在线学习人数较多,网络可能会出现异常情况,如果使用360浏览器登录不上,可换用谷歌等其他浏览器。

五、管理考核

(一)本次培训河南省教育厅参照河南省“国培计划”有关项目进行管理。项目考核由省能力提升工程办公室(河南广播电视大学)负责,考核结果省能力提升工程办公室将于网络培训结束后统一反馈至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局教师教育科将培训考核结果及时反馈到各学校。

(二)此次培训按10学时计算,省能力提升工程办公室负责学时的统计和认定工作。培训期间,教师个人累计学时达到或超过10学时的,视为成绩合格,按10学时计入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项目网络研修学时。教师个人累计学时未达到10学时的,不予记录。培训合格后,教师个人可登陆河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教师端打印教师线上教学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结业证书。

(三)教师开展在线教学资源制作、在线教学实施等工作成果由教师所在的学校收集、整理、初审和保存,在2020年我市开展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培训时,由学校申报,新密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办公室审核、登记,计入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实践应用学时管理中。

六、有关要求

(一)新密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办公室负责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加线上培训的培训和技术指导,负责整理管理省能力提升工程办公室反馈的参培教师考核结果。(联系人:王春阳,联系电话:60882567)。

(二)各学校要认真组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加线上培训,加大对教师线上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的宣传力度。此次培训对于当前广大教师实施的线上教学是雪中送炭,不仅有利于教师线上教学能力的提升,而且纳入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培训中,是一举两得的好事,请各学校督促教师根据自身需求,积极参加学习培训。尤其是利用周末和清明节假期进行学习。但不得强行要求教师打卡、上传培训照片等,防止增加教师日常教学和学习负担。

(三)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办公室对各学校参加培训的教师人数和学习情况进行督查,对于人数少,进度慢,效果差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

(四)各学校要完善教学考核评价激励办法,将教师疫情防控期间录制在线课程、在线教学实施、在线辅导答疑等计入日常教学工作量,纳入绩效管理。

联系人:刘伟   联系电话:56519533

 

 新密市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新密市教育体育局代章)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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