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密国用(89)第04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公告

索 引 号:005307300/2020-00055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不动产登记/业务信息
发布机构: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 键 词:作废公告
文    号成文日期:2020-04-08发布日期:2020-04-08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新密国用(89)第04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公告

依据新密房权证字第0901042276号房屋所有权证,位于新密市城区南文峰路西侧(039-0008-09)的房屋已于2009年8月20日登记在刘海风名下。因我机构无法收回刘海风所持有的新密国用(89)第04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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