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7562/2020-0010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新密市公安局 | 关 键 词:综合,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20-04-08 | 发布日期:2020-04-08 |
体 裁 | 生效日期:2020-04-08 | 废止日期 |
罂粟是毒品源植物,不管任何人私自种植都是违法的。近日,因轻信罂粟苗能治病,刘某、张某在自家田地里种植罂粟苗准备当菜吃,可没想到还没来得及尝鲜,罂粟苗就被警方当场予以铲除。
近日,新密市公安局西大街派出所民警余永豪带领班组成员在辖区进行排查时,发现居民刘某家菜地里种有罂粟苗,而在相隔不远的邻居张某家菜地里也种有罂粟苗,经清点,刘某家种植19株、张某家种植12株,民警当场将31株罂粟苗全部铲除销毁。
据刘某、张某自述,听说罂粟苗当菜食能治头疼脑热才种植。后经民警对其批评教育和引导,刘某、张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今后不听信谣言也不再种植。目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给予刘某、张某行政罚款的处罚。
警方提醒:罂粟是制取鸦片及加工其他毒品的主要原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若种植数量达五百株及以上的,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