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 索引号:005279186/2020-0004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发布机构:金水区财政局
  • 关键词:财政资金,预算,部门预算
  • 文号
  • 成文日期:2020-06-30
  • 发布日期:2020-06-30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三、人员构成情况

    四、车辆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空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主要职能:(一)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本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二)受理不服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以及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的再审案件。(三)接受上级法院指令再审和交办的案件。(四)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五)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六)组织本院法官与其他法院间的司法交流活动。(七)抓好本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本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八)管理本院的经费、物质装备。(九)结合审判业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十)对人民调解组织和镇、街道司法助理员进行业务指导。(十一)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刑事审判庭、司法警察大队、政治部、立案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祭城法庭、柳林法庭、执行局。

    下属单位: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本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本单位公开的预算为本部门预算。

    (三)人员构成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264人,其中:行政编制130人,事业编制134人;在职职工264人,离退休人员57人。

    (四)车辆构成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预算12816.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816.12万元(财政拨款12816.1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支出预算12816.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93.03万元,项目支出4123.09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1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1526.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3.6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2.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7.79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8693.0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241.6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68.96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2.4万元;项目支出4123.09万元。

    (三)主要项目:

    1.业务经费300万元。我院正式干警及聘用人员共1003人,公用经费无法满足我院正常开支,该项经费以弥补我院正常办公支出。

    2.办案费270万元。我院正式干警及聘用人员共1003人,公用经费无法满足我院正常开支,该项经费以弥补我院正常办案支出。

    3.服装费150万元。按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每年定制制服款项。

    4.网格费866.56万元。按照金办[2014]9号文件,申请网格化办案补助。

    5.业务用房租赁费578万元。租用丰产路39号景荣商务酒店5至8层为执行局业务用房。

    6.陪审员经费70万元。根据我院规定,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每件50元。

    7.快递费500万元。按国务院令第481号文件《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人民法院为办案支出的法律文书送达费用(邮寄费、特快专递费等)应在诉讼费中列支,不允许收取当事人或代理人任何送达费用。

    8.虚拟化法庭项目84.96万元。政府采购项目专项资金。

    9.2018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内网改造项目94.0517万元。政府采购项目专项资金。

    10.2018年档案数字化239.6万元。政府采购项目专项资金。

    11.2019年档案数字化381.64万元。政府采购项目专项资金。

    12.POS机手续费15万元。收取诉讼费POS机年度手续费。

    13.办公环境改造150万元。政府采购项目专项资金。

    14.监控改造项目44.7296万元。政府采购项目专项资金。

    15.360天擎网络安全准入系统及服务费42万元。政府采购项目专项资金。

    16.执法执勤车辆购买74.56万元。政府采购项目专项资金。

    17.执行租车及车辆费用156万元。执行局租用20辆业务用车专用经费。

    18.信访维稳资金60万元。信访维稳及救助专项资金。

    19.地下室改造工程40%尾款33.968597万元;地下室改造工程补充尾款12.016254万元。政府采购项目专项资金。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2816.1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386.87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压缩经费,我院厉行节约。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2816.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14万元,占0.2%;公共安全支出11526.26万元,占8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3.62万元,占4.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2.31万元,占2.3%;住房保障支出427.79万元,占3.3%。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12816.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54.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性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工会经费;公用经费356.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福利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96.5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74.5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4万元。较2019年预算减少75.44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财政压缩经费,我院厉行节约。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公用经费经费安排356.32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其中:办公费334.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较2019年预算增加减少64.72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财政压缩经费,我院厉行节约。

    五、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根据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要求,我局(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反映全部预算支出。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七、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本单位无重点预算项目。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空表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

    3.政府采购预算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四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

    附件
  •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2020年项目绩效目标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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