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荥阳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

  • 索引号:005291353/2020-0004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荥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关键词:综合,政务,公示,公报公示
  • 文号
  • 成文日期:2020-07-02
  • 发布日期:202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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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20年荥阳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

    2020年荥阳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 中心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根据最新“三定”规定列举)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三、人员构成情况

    四、车辆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十、空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部门主要职责

    (一)部门主要职责(根据最新三定方案列举)

     

    1.负责宣传落实住房保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运营和后期管理等工作;协助做好保障性住房补贴资金发放工作;配合做好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标准的确定、调整并向社会公布;负责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筹措工作;负责住房保障档案信息公开和查询利用工作;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业务与程序的培训工作;负责住房保障违规行为举报投诉的核实处理工作。

    2.负责宣传落实住房制度改革有关方针、政策,协助实施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房改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工作;协助做好全市直管公房工作;负责全市公有房屋的经营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代管暂时不能确认所有权归属的公有房屋。

    3.负责宣传落实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前置条件的出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市住宅产业化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呈报指导服务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库的建设和利用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房地产开发经营信息系统及统计制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

    4.负责房屋租赁管理政策法规和房屋使用安全知识的宣传;负责采集房屋租赁信息,定期公布房屋的市场租金水平等信息;负责建立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系统,实行房屋租赁合同网上登记备案;指导做好全市房屋租赁企业备案和信用管理工作;负责住房租赁信息政府服务平台建设,为租赁市场供需双方提供信息服务;负责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明确提示双方的权利义务;负责建立巡视制度,对房屋租赁情况进行日常检查。

    5.负责宣传落实房地产宏观调控、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指导做好商品房预售款协议备案、用款计划核实等工作;负责商品房销售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将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信息向社会公示;负责建立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信息共享制度,定期将备案情况通报相关部门;负责构建统一的房地产经纪网上管理和服务平台,为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信息公示、房地产交易与登记信息查询、房地产交易合同网上签订等服务;负责建立房地产经纪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示;宣传落实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和非郑户籍人才购房有关政策,协助做好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申请等有关工作。

    6.负责宣传落实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公布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标准;负责建立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查询制度,为业主和有关单位查询其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信息提供技术服务;负责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结算,负责维修资金房屋灭失退款、维修资金面积误差结算。

    7.负责宣传落实房屋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协助做好全市房屋安全工作;指导房屋安全鉴定、房屋安全检查工作;负责房屋防汛、城市房屋修缮管理工作;指导住宅装修装饰工作,受理住宅装修装饰活动的检举、控告、投诉。

    8.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我单位荥阳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内设8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党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秘、接待、机要、保密、档案、督办查办、人事劳动、社会保障、财务管理、计划生育、安全保卫、后勤服务等项工作;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房地产现状、发展趋势及重要工作的调研;研究拟定全市房地产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负责综合性材料的起草;负责统计、信息、对外交流与合作以及对外宣传报道工作;负责行业职工教育和岗位培训。

    (二)市场管理科

    负责编制全市房地产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全市住房困难户的调查、认定工作,拟定“解困”方案;负责全市经济适用房及廉租房的建设与管理;负责拟定房地产管理方面的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房地产市场;负责全市房地产转让、抵押、租赁、拍卖、赠予、置换、中介、评估、房地产广告和商品房销售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组织资质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房地产的权属管理和房地产抵押管理;统一管理全市房地产产籍档案。

    (三)法规监察科

    负责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处罚听证工作,组织房地产管理方面有关事项的听证;负责房地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咨询工作;负责研究拟定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和实施办法;负责房改政策的宣传、咨询工作;协调、处理房改工作中的问题和纠纷;负责房改档案等有关资料的管理。

    (四)保障性住房准入管理科

    贯彻执行住房制度改革、住房保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政策;负责全市住房保障对象和保障性住房供应对象的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全市廉租住房、公租房补贴标准核定与发放工作;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五)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科

    贯彻执行住房制度改革、住房保障有关法律规章和政策,负责全市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后期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公房管理工作,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六)房地产开发管理科

    代表中心参与荥阳市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制定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工作,参与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核相关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及项目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监测、统计分析工作;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七)房地产权属管理科

    负责全市房屋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全市房屋登记政策;负责中心房屋登记办件质量督查工作;负责对荥阳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屋登记业务的指导和房屋登记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房屋登记数据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房地产中介服务工作;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物业管理科

    负责全市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拟订行业发展规划;拟订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指导标准,协同做好物业服务收费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管理;负责全市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物业管理小区达标验收;负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指导监督工作,督促做好业主委员会的筹备成立、换届改选及备案工作;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工作,指导物业项目的交接验收活动; 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我单位无下属单位。

    本预算为部门汇总预算。

    三、人员构成情况

    部门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 25 人,其中:行政编制 0 人,事业编制 25 人;在职职工 119 人,离退休人员 50 人等。

    四、车辆构成情况

      我单位荥阳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现有公务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预算 3990.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  财政拨款 2990.0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 1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支出预算 3990.0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38.89 万元,项目支出3551.18 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0.51 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22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413.03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19.31 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 438.89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414.14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24.75 万元,专项和事业发展支出1056.1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834.95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221.22万元,项目支出 2495 ,资本性支出 1495 万元,对企业补助 1000 万元。

    (三)主要项目:

    1.1、自收自支人员经费879.27万元。

    (1)自收自支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福利支出。

    (2)自收自支在职人员119人,退休50人,全年工资461.73万元,绩效工资84.84万元,文明奖24.66万元,公用经费23.53万元,工会费9.23万元,福利费11.54万元,职业年金43.73万元,取暖费21.98万元,遗属补助4.54万元,五险一金193.49万元。

    2、住房保障、物业管理、房屋安全管理、房屋租赁联合管理工作经费150万元。

    (1)项目概述:保障性住房建设、准入、分配、工作经费。根据荥阳与郑州市人民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

    (2)项目概述:落实物业管理措施、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的工作经费。根据荥阳与郑州市人民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

    (3)项目概述:落实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管理档案的工作经费。根据荥阳与郑州市人民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

    (4)项目概述:房屋租赁市场管理、监管、工作经费。根据荥阳与郑州市人民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

    3、物业管理示范项目奖励资金19万元。

    项目概述:对2018年优秀物业企业服务项目的奖励。根据《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荥政文【2016】210号)文件。

    4、人才公寓项目地块内高压电力线路迁改1000万元。

    项目概述:郑州市人才公寓项目征地位于塔山路与310国道东北角,占地约142757平方米。现有110千伏Ⅰ乔坛线横穿该地块,影响该项目建设。为保证该项目顺利建设,经现场勘察,同时考虑周边路网建设情况,拟针对110千伏Ⅰ乔坛线迁改。根据郑电经研【2020】10号。

    5、荥阳市老旧小区改造物业服务费补贴(三加一)1000万元。

    项目概述: 结合我市出台的荥阳市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通过各街道对属地老旧小区概况进行摸底,京城办、索河办报送符合改造条件的项目。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19】62号)等政策法规

    6、顶尖人才和国家级领军人才筹备免租住房资金495万元。

    项目概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建议市政府购买顶尖人才和国家级领军人才免租住房的经费。根据《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智汇郑州”人才工程 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意见》(郑发〔2017〕23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申请免租住房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郑政办〔2017〕129号)。

    7、残疾人就业保障金7.91万元。

    项目概述:保障残疾人权益单位缴纳的资金。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 2990.07 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1000 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 873.22 万元,主要原因:2020年机构改革人员减少、经费压减。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增加 1000 万元,主要原因:2020年增加人才公寓项目地块内高压电力线路迁改1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2990.07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0.51 万元,占 1.4 %;医疗卫生支出 17.22 万元,占 0.5 %;城乡社区支出 2413.03万元,占81 %住房保障支出 1519.31万元,占 51 %。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 438.89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414.14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 24.75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 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1000 万元,主要包括:人才公寓项目地块内高压电力线路迁改1000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 22.33 万元,会议费预算 51 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 0 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费 0 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1 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与 2019 年持平,主要原因:我单位2020年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 1.33 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与2019年持平。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费用。

    4、会议费 51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会议费支出,包括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预算数与 2019年持平。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控制会议费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运行经费安排 245.97 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等支出。其中:办公费 8 万元,印刷费 3 万元,水费 0.3万元,电费 1万元,邮电费 1 万,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02.6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1 万元、公务接待费 1.33 万元。较2019年减少129.5万元,主要原因:2020年机构改革,人员减少、经费压减。

    五、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根据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要求,我局(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反映全部预算支出。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 41.78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41.78 万元,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1.  A文件柜,单价 0.13 万元,数量 25组,共计3.25 万元;

    2.  B计算机,单价 0.3 万元,数量 2 台,共计 0.6 万元;

    3.  C计算机,单价 0.5 万元,数量 6台,共计3万元;

    4.  D打印机,单价0.18万元,数量 5台,共计0.9万元;

    5.  E打印机,单价0.3万元,数量12台,共计 3.6万元;

    6.  F 复印机,单价0.18万元,数量1台,共计0.18万元;

    7.  G复印机,单价0.3万元,数量 6台,共计1.8 万元;

    9.  H办公椅,单价 0.045 万元,数量 50把,共计2.25 万元;

    10.  I办公桌,单价 0.148 万元,数量 50张,共计7.4 万元;

    12.  J空气调节设备,单价0.72 万元,数量15台,共计10.8 万元;

    13.  K服务器,单价 4 万元,数量 2套,共计8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年初,本部门共有车辆 6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6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八、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荥阳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2020年共安排项目支出 3 个,金额 2495 万元。具体项目及绩效目标见公开附表。

     

    九、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荥阳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2020年无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十、空表情况说明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四部分  附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表

    附件
  • 2020年荥阳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 2020年荥阳部门预算公开附表.xls
  • 2020年荥阳部门预算批复表.xls
  • 荥阳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绩效目标公开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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