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30725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747445745/2020-0537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建议提案/政协提案
  • 发布机构: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建议提案处
  • 关键词:提案
  • 文号
  • 成文日期:2020-07-20
  • 发布日期:2020-08-06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对省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30725号提案的答复

    对省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

    第1230725号提案的答复

     

    致公党河南省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改善郑州市垃圾分类工作”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整体工作推进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2017年3月,郑州市被确定为全国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46个重点城市之一。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安排部署,郑州市委、市政府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生活垃圾分类这项总书记亲自过问、亲自部署的“关键小事”当作一件“民生大事”来抓,高度重视,高位推动。截至4月底,市内五区、四个开发区管委会已启动生活垃圾分类171.5万户,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覆盖率85%;7个县(市、区)2019年下半年全部启动建成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3597家已全部强制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生活垃圾分类的生态效果、环境效果正在逐步显现。

    (一)制订、完善配套政策。根据国家部委及省住建厅要求,2017年7月27日,郑州市制定印发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郑政〔2017〕22号)。2018年和2019年郑州市人民政府分别印发《郑州市2018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郑政办〔2018〕25号)和《郑州市2019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郑政明电〔2019〕22号),进一步明确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分类办)还印发了《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南》《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等几十份文件,为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奠定了政策基础。今年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市分类办先后印发《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处置废弃口罩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废弃口罩收集处理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区级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建设推进情况周排名的通报》等30多个文件,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阻击战、总体战贡献了力量。

    (二)健全完善组织机构。2017年7月21日,郑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成立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7〕286号),成立了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兼任,常务副组长由常务副市长兼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市长兼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郑州市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市城管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发改委主任、市环保局局长、市供销社主任兼任。办公室主要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监督检查、工作考核等。各区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全面统筹协调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建立健全例会制度。市级层面每年组织召开一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题推进会议,总结上年度工作,安排部署本年度工作。市分类办每月组织召开一次月会议,区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分类办)每半月组织召开一次半月会议,分析研究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对策。

    (四)强化督导考评工作。为确保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效,市政府印发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2019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明电〔2019〕22号),对县市区垃圾分类工作考核细则进行明确,考评工作由引入的第三方考核公司组织实施,每月为一个周期,考评时间为每月26日至次月25日,每月月底前由第三方考核公司汇总当月考评情况并进行一次月综合排名,考评结果以靶向通报的形式印发各县(市、区)。

    (五)谋划建设了5大支撑体系。打造点面覆盖体系,构建硬件设施体系,理顺分类收运体系,健全社会动员体系,完善工作推进体系。在分类收运体系建设中,一是建立完善厨余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各区(管委会)城管部门每日对城区内产生的厨余垃圾,定时定点收运至湿垃圾处理站进行集中处理。二是建立完善有害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对各区(管委会)暂存的有害垃圾,由市级环保部门协调有资质企业统一收运处置,形成居民小区(单位)单独投放--区(管委会)环卫收运企业回收--区级城管部门暂存--市级环保部门协调有收运处理资质企业收运处理的闭环。有害垃圾运输及处理费用由各区(管委会)财政列支。三是建立完善其他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由各区城管部门采用封闭、环保、无抛洒滴漏的运输车辆进行收集并运送至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发电或填埋厂进行填埋处理。四是建立完善可回收物收运处理体系。通过财政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积极拓宽再生资源回收范围,打通低价值可回收物的产业链,促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

    (六)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全社会了解、支持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一是抓动态宣传由市交通局负责。在全市800余台有电子屏的公交车、10908辆出租车定时推送垃圾分类公益宣传标语。和地铁电视签订宣传协议,在10024块屏幕上滚动播出垃圾分类相关宣传标语、视频以及工作动态,让全市居民和来郑人员感受到郑州市垃圾分类工作的舆论宣传攻势。二是抓实静态宣传。列支专项经费设计印制50余万份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在主干道两侧的灯杆道旗和公交车站制作垃圾分类宣传标语,由市内五区和三个管委会牵头负责,在辖区内所有的商场、饭店、宾馆等区域内,凡设有LED显示屏的,需定期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公益标语,进一步强化全社会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知晓度。三是抓媒体宣传。中央电视台新闻直播间、人民日报、新华网、河南日报、郑州日报、大河报、河南商报、河南电台、郑州电视台等省市媒体全方面、多篇幅报道郑州垃圾分类工作;同时,市政府列支110万元用于垃圾分类的媒体宣传,在郑州日报、郑州晚报、中原网、郑州电视台、郑州广播电台开辟垃圾分类专栏,每天播报垃圾分类相关的信息、知识,提高全市垃圾分类知识普及面。四是抓志愿宣传。市妇联、市城管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等部门组建“绿城啄木鸟”、“绿城妈妈”、“绿城小使者”等多支志愿者队伍,到小区、单位宣传垃圾分类知识。五是抓好主题宣传。印发《关于开展郑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郑分领办〔2019〕20号),在全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大宣传活动,疫情结束后我市将重启大型宣传活动;同时,42家运营企业和各县市区组织开展有关垃圾分类的其他专项主题宣传活动,提升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

    二、下一步需要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推进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常态化。持续、持久的宣传教育是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关键,今年我们将宣传发动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一是结合郑州市城管局微信公众号开设生活垃圾分类专栏,定时推动各类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广泛传播我市在生活垃圾分类方面的经验做法。二是结合郑州日报、郑州晚报及中原网等媒体开设《垃圾分类之窗》栏目,充分利用传统纸媒及互联网媒体平台定时播放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重点对中心城区各区、开发区管委会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的创新举措进行推广、传播和分类曝光,向公众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的同时监督曝光不分类不文明的行为。三是全面开展《郑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执法及宣传行动,重点对不按要求分类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现场处罚,形成分类的震慑力,在党政机关、公共区域、居民小区等针对《办法》开展形式多样的普及宣传活动。四是积极推进教育方面的宣传工作。目前市政府拨付专项资金400万元,正在编印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读本,在全市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教育,通过举办培训会、板报、演讲比赛、绘画比赛、作文比赛、写日记等形式教育和引导广大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积极学习、参与生活垃圾分类,逐步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的家校良性互动和社会反哺机制。五是大力开展周六资源回收日活动。我市明确规定在每周六举办资源回收日活动,通过奖品兑换和上门回收,将居民家中长久无法处理的可回收垃圾集中回收处理,不仅对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进行集中宣传,减少了因垃圾桶无法装载而乱丢乱放的问题,还使居民得到了实惠,极大调动了社区居民的参与积极性。六是利用好各种媒介。充分利用公交车、出租车LED显示屏,汽车站、火车站、飞机场、地铁、公园、游园、建筑工地等公益宣传栏,“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介大力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提升广大市民对生活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支持度。

    (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全力推进居民小区及公共机构垃圾分类的覆盖工作,按照生活垃圾四分类的标准要求,推广定时定点垃圾投放厢房模式,配备四分类垃圾投放设施并进行宣传引导工作。目前,各区(管委会)不断加大设备的投入力度,投放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种分类设备。全市已配置可回收物收集容器9847个(套)、厨余垃圾收集容器92837个、有害垃圾收集容器5856个、其他垃圾收集容器143785个,废旧纺织物回收箱体6500个。

    (三)推进区级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建设。《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2018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8〕25号)要求,各区(管委会)要选址筹建本辖区的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分拣中心内要布局好大件垃圾拆解点、废旧织物贮存点、有害垃圾贮存点、玻璃废弃物贮存点、厨余垃圾预处理减量设施、污水处理系统、垃圾减量分类宣教平台、物联网监管系统等十个工作模块,确保各区(管委会)辖区内产生的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在中心内有统一暂存之处,真正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与生活垃圾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形成在全省可复制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目前,中原区、经开区分拣中心已正式投入运营,郑东新区、管城区、二七区、航空港区、高新区、金水区分拣中心将于6月底建成投运,惠济区和七个县(市、区)计划9月底前建成投运。

    (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智慧化管理平台建设。以智慧城市建设为契机,根据城市精细化管理三年行动计划,着力打造涵盖生活垃圾分类智慧化管理平台系统的智慧城管系统,由市城管局委托第三方研发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监管平台。各区、管委会应建立相应的生活垃圾分类监管平台,且能够顺利接入市级监管平台,实现对生活垃圾前端分类、中端收运和末端处理的全过程智慧化监管,达到各类生活垃圾及其再生品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信息可查询的监管效果。

    感谢贵委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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