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刘本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制定《郑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政府法制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就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建筑垃圾是在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道路、桥梁以及装饰装修房屋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是城市固体垃圾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发展,城市建筑作为城市发展的物质载体,其建筑材料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突破和创新而推陈出新以"更高,更快,更新"的模式迅速发展。城市建设快速发展同时,伴随而来的环境问题确越来越严峻,尤其是建筑垃圾所引起的环境污染问题已成为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的焦点;近些年我市每年建筑垃圾产生量均超过5000万方。由于消纳利用设施规划建设滞后,全过程管控机制尚未形成,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水平不高,“垃圾围城”问题未从根本上解决。因此,制定《郑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非常必要,对于促进垃圾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我市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市委、市政府对我市建筑垃圾管理立法工作高度重视,相关市领导多次对立法工作提出要求,去年、今年均将该立法项目列入政府规章制定计划,组织进行起草论证和征求意见。根据《立法法》、《郑州市地方立法条例》和《郑州市制定政府规章和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程序规定》(市政府令第188号)的相关规定,市城管局作为起草部门,结合该立法项目的专业性特点和工作实际,在征求基层意见和借鉴外地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形成初稿。市城管局按立法程序向市政府送审后,市司法局组织进行了立法审查、公开征求意见、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和专家论证座谈意见征集,集中进行了修改完善目前正处在研究论证阶段。下一步,市司法局将积极与市城管局等部门沟通配合,计划今年年底形成规章草案,提请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政府立法工作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
2020年8月17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司法局 邮 编:450006
联 系 人:杨 建 联系电话:67185135
抄 报:市人大选工委、市政府督察室
邮 寄:代表所在市人大、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