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市场发展中心政务公开及信息发布制度

  • 索引号:416050255/2020-0003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 发布机构:郑州市市场发展中心
  • 关键词:制度
  • 文号
  • 成文日期:2020-09-07
  • 发布日期:2020-09-08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市场发展中心政务公开及信息发布制度

    为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精神,有效推动我中心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明确主体责任

    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中心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全系统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负总责。中心办公室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协调各单位、处室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并加强督促检查。各单位、处室负责政府信息提供,尤其是重点领域及要求公开的信息内容,配合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新闻发布等有关事项。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如若出现政府信息应公开未公开、应保密却公开的信息,责任由相应单位、处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承担。

    二、规范办理程序

    为规范信息公开行为,凡系统内需要或应该刊登至今日头条、郑州市市场发展中心政务服务网、郑州市场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的信息、简报均需要按照拟稿—单位/处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批准—办公室复核—主管办公室领导审核的流程后方可刊登。各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拟定相应的工作流程。

    三、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

    各单位要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

    办理、答复、归档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 

        各单位、机关各处室要建立信息通报机制,收到依申请公开件后第一时间与中心办公室沟通,以便资源整合、提高工作效率。在办理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须由本单位的法制部门对信息公开答复书进行合法性审核后,才能答复申请人;出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或诉讼时,要和法制部门共同做好应对工作,确保信息公开答复工作和复议诉讼的应诉工作依法进行。

     四、规范解读流程

    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应同步起草、同步审签,解读文本与政策文件同时公开发布。如若政策文件未配备对应解读文件的,中心办公室将不予办理。

    五、加强舆情回应

    各单位、机关各处室收集到的舆情应及时报送中心办公室。重大突发事件、热点敏感事件,要及时搜集掌握有关预警信息,迅速报送。发生特别重大突发事件,要在半小时内报送;发生重大突发事件,要在1小时内报送;发生较大突发事件,要在2小时内报送;发生一般突发事件,要在3小时内报送。为中心领导掌握情况、做出决策提供服务。对涉及不同部门的舆情,中心办公室根据其性质和影响,指导有关单位及时关注、处理和化解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各有关单位可结合自身实际,确定本单位通报形式和范围。 凡发现重大突发性事件、重要社会动态以及其它重要紧急舆情信息,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如实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压报。

     

    附件:1.郑州市市场发展中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

          2.郑州市市场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3.郑州市市场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单(机关)

          4.郑州市市场发展中心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流程图

    附件
  • 政务公开及信息发布制度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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