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服务局信息公开指南

  • 索引号:737405256/2021-00063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金融服务局
  • 关键词:综合,政务,信息公开,指南,规定,依申请公开
  • 成文日期:2020-12-26
  • 发布日期:2020-12-26
  • 金融服务局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分类

    本单位在职责范围内,主动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机构职能:本单位领导介绍、分工、简历及本单位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2.政策文件:管委会及本单位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以及与金融发展类相关的政策文件及解读。

    3.财政资金:本单位年度财政预算、决算及其执行情况。

    4.政府采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及实施情况。

    5.重要会议:管委会及本单位主办、承办的重要会议。

    6.领导活动:管委会及本单位领导出席的重要活动。

    7.工作信息:本单位最新工作动态。

    8.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 编排体系

    本单位 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 

    索引号。索引号是为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每条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号。信息索引号由 “地区及部门编号”、“信息分类号”、“信息生成年号”、“信息顺序编号”四组代码构成。

    公开内容。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三类。

    公开时限。公开时限指信息公开的期限。分为常年公开、及时公开、限时公开。

    (三)获取方式

    上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单位通过以下方式公开:

    ①郑东新区门户网站。

    网址: http://www.zhengdong.gov.cn。

    ②郑东新区政务服务网站。

    网址: http://zdxq.public.zhengzhou.gov.cn。

    ③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本单位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 郑东新区 管委会 金融服务局

    办公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中环南路 86号金融智谷1号楼717室

    办公时间: 夏季 :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8:00

                  冬季 :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00—17:30

    咨询电话: 0371-67179488

    传真号码: 0371-67179488

    邮箱: zdjrfwj@163.com

    邮政编码: 450000

    二、 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 单位 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时,本 单位 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作其他处理。

    ( 一 )申请 的提出

    具体方式有两种:

    1.信函申请。 通过信函提出申请,应填写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领取,也 可从政务公开平台 “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栏目下载打印 。

    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 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规范填写《申请表》 , 到本单位当面提出申请。

    3.传真申请。通过传真提出申请,应填写《申请表》并在传真第一页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传真总页数,发送传真后应电话联系进行确认。

    4.电子邮箱申请。通过 本单位邮箱 zd jrfwj @163.com提交申请,应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及身份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该邮箱。

    ( 二 )申请的处理

    1.审查。本 单位 在收到申请后 , 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 , 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申请人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 , 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 , 为提高处理效率 , 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申请的处理。本 单位 对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能当场答复的 , 应当场予以答复 ; 不能当场答复的 , 应该在收到申请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 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 , 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同意 , 并告知申请人 , 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20个工作日。

    (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 , 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

    ( 2)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 , 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

    ( 3)属于免于公开范围的 , 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

    ( 4)不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 , 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

    (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 , 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3.答复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 , 可提供纸质、光盘或其他介质形式的政府信息 , 并可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 三 )收费标准

    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的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 四 )注意事项

    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附件
  • 金融服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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