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按照区纪委《关于全区纪检监察部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郑港纪〔2020〕37号)文件要求,经局机关党委研究,决定在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监督检查,现制定专项监督检查方案如下:
一、监督检查时间
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2月20日。
二、检查对象
全局工作人员
三、监督检查机构
成立城市管理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监督检查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秦新东 城市管理局局长
成员:李马艾 局纪检监察室主任
王书斌 局纪检专干
李 蕊 局纪检专干
四、监督检查内容
(一)严查工作落实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查搞“走秀式”走访慰问;严禁在谋划部署工作时层层重复召开会议、转发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严禁搞“走马灯”督导、考核、检查评比活动。
(二)严查滥发奖金、福利。严肃财经纪律,严禁年底突击花钱,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
(三)严查违规购买、赠送、收受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购买和赠送礼品、消费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以回报工作、拜年慰问等名义相互走访、送礼和宴请,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年货节礼,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搞违规公款购买、违规收送、违规占用、违规插手干预或参与经营。
(四)严查违规公款吃喝。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其他一切非公务活动。严禁违规参与各类“酒局圈”、出入私人会所、到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五)严查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局属各党组织、各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反对奢侈浪费、坚决抵制讲排场、比阔气等不良风气,树立文明、节俭的新风尚。
(六)严查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公务用车。严格执行办公用房标准、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相关规定,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以车辆维修等名义报销其他费用。
(七)严查各项工作纪律。
五、监督检查方法
1.加强内部自查自纠。局属各党组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监督检查方案,切实树牢“四个意识”,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每位党员干部要对照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对“四风”突出问题和隐形变异问题,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制定问题台账,列明整改落实,扎扎实实进行整改。
2.强化专项监督检查。局专项监督检查组将采取明察暗访、重点督查、突击检查等方式,深入各处室、二级机构、服务管理对象等进行实地监督检查。
3.畅通外部监督渠道。充分发挥外部监督作用,进一步畅通外部监督渠道。公示举报内容、举报电话、举报信箱、举报邮箱和举报地址等信息,并按要求定期检查举报情况,一经收到举报问题线索及时进行核查处置。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全面自查。局属各党组织、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检查。同时,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全面自我排查,发现问题线索要及时进行上报。
2.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重视抓早抓小,切实注重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重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密切注意“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对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预防。
3.履职尽责,严格执纪。局专项监督检查组要切实履职尽责,切实按照监督检查方案要求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严格依规依纪进行处理。并认真填写《问题线索汇总表》,及时报送至区纪委。对履行责任不到位,致使双节期间责任范围内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切实开展“一案双查”,严格责任追究。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