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决遏制较大以上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护游客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转发郑州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使用合法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资质企业及车辆的函告>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二七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多措并举在全区开展了旅行社用车安全百日攻坚行动。
一是周密部署。及时通过工作微信群传达市、区有关旅行社租(使)用车辆 “百日攻坚”行动有关精神,要求辖区旅行社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同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二七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旅行社租(使)用车辆“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组织召开局“百日攻坚”安排部署会,要求租(使)用旅游客车一律在最前排专设“导游专座”,要求旅行社必须与有旅游资质的客运公司签订租车合同、趟次协议,必须租用有旅游客运资质的旅游车辆,确保旅游客运安全。
二是全面摸排。摸排辖区旅行社租(使)车辆用合同签订情况,对照《郑州旅游客车台账》确定租(使)用车辆是否资质健全;督促租(使)用车辆合同即将到期的旅行社续签合同或重新与新的正规客运公司签订合同。
三是大力整治。行动开展以来,二七区文化旅游局体育局联合市文化旅游执法三大队,重点围绕旅行社安全制度建立及落实,租(使)用车辆合同签订等情况对辖区旅行社进行了全面排查,截至目前已检查旅行社 18家,发现问题7处并责令立即整改。
四是加强宣传。结合专项检查,向旅游企业发放《游客乘车安全须知》宣传页,提醒旅行社在车辆行驶前、行驶中、安全设施、紧急情况、安全监督等方面注意事项及应对措施,确保旅游客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