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道路运输证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确保道路运输市场规范有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辖区内不符合相关要求的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及其所属车辆进行集中清理。
经查,“河南瑞达医疗器械制造有限公司”等92家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见附件)存在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未按规定申请延续经营、超过承诺期限未按规定投入车辆现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9年修订版)、《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决定对其所属车辆《道路运输证》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依法予以注销,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为七日,公示期过后我局将依据相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
监督电话:0371-63682095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