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以及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由航空港区财政局编制。本报告主要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20年,航空港区财政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和《条例》要求,严格落实省、市、区印发的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各项要求,紧紧围绕我局工作职能,以航空港实验区门户网站为依托,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理财、扩大公众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听取吸纳意见、改进加强工作的重要手段。
(一)强化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航空港区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推进、指导、协调等工作。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新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
(二)围绕重点,增强公开实效。根据省、市、区关于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按时公开区级政府预决算,并督促各部门按时公开本部门财政预决算,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持续加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力度,2020年,通过航空港实验区门户网站集约化平台在线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107条,其中新闻专区(43站点)38条,政务公开(24站点)57条,基层政务公开(24站点)4条,公告共示8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机构职能、领导介绍、权力责任清单;工作信息、领导活动;通知公告;政府财政预决算信息、部门财政预决算信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扶贫资金政策依据和拨付情况;财政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地方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河南政务服务统一工作平台受理回复1件,回复率100%。
三、依申请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五、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2020年,航空港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总体情况良好,在主动公开的信息方面更加规范,但仍存在一定的改善空间。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还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意识和主动性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深化,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方面还需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三是政务公开工作还需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相关业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2021年,我局将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按照省市区工作部署要求,夯实工作基础、完善工作机制,持续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不断提高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加大公开力度和深度,按照《条例》要求,细化标准,明确责任,做好财政预决算领域和政府采购领域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二是持续发挥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强化公众参与功能,充分发挥网站与公众交流沟通的桥梁纽带作用。
三是加强政务公开相关政策文件的学习,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观、政策关、文字关,提高政务工作公开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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