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机关各部门,镇直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镇机关各部门工作职责作如下调整:
(一)党政办公室
主要职责: 负责起草党委、政府文件报告和公文处理、重要会务、行政后勤管理、档案管理、信息调研、保密、各项督查考核、人大、政协、宣传、精神文明、统战、宗教、工商联,人事编制, 妇联, 负责机关内部之间的综合协调等工作;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部门: 市委办、市政府办、市人大、市政协、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人社局、编办、社保局、民族宗教局、市工商联、 市妇联、 督查局、档案局、保密局、史志办等。
(二) 党建工作办公室
主要职责: 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老干部、工会、共青团等工作;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部门: 市委党建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总工会、团市委、老干部局等。
(三)乡村振兴办公室
主要职责: 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农村发展;负责制定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美丽乡村规划建设、改善人居环境、产业发展等;负责对村镇的开发、保护和整治进行全面安排和总体布局;打造乡村特色品牌;负责统筹协调有关 “ 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 ” ,促进农村农业现代化发展;负责林业、水利、河长制、森林防火等工作;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部门: 市农委、林业局、水利局、市河长制办公室、森林公安局等。
(四)综合执法办公室
主要 职责: 负责 自然资源、土地卫片、村镇规划,交通管理、道路规划建设及养护;负责征收补偿、安置;负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挥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开展综合执法工作;牵头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台;纵向上,推动乡镇综合执法机构与市直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横向上,指挥调度辖区内派驻执法机构进行联合执法的运行机制;负责市直部门派驻执法机构考核督办等工作;履行明确赋予或授权、委托的行政执法权等;协助禁行区域车辆通行证手续办理等工作;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部门: 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市食安办、 市场监管局(执法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业务) 、 交运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市征收补偿办公室,市直执法部门等。
(五)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要职责: 承担辖区内经济发展、重大项目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等工作;负责经济综合管理和产业发展规划、招商引资、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统计和科技创新等工作;负责经济建设的发展规划,协调经济综合管理和监督部门的工作;做好企业代办服务和安商、稳商工作;指导企业招才引智,集聚人才;健全营商环境诉求建议渠道,依法维护企业自身合法权益;负责各类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区域优化改善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质量强市、电子商务、企业上市、千亿耐材、大节能、 科普科协 、物价、综合治税等工作;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部门: 市发改委、工信委、商务局、统计局、市场监管局、上市办、千亿办、税源办、金融办、税务局、科技局、科协、电业局、供销社、各类商业银行、各类通信公司、邮政公司、烟草局等。
(六)安全应急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应急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应急体系建设;负责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工作;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做好各类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织各类应急救援和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督促辖区内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指导服务煤矿兼并重组和退出;负责矿山开采单位驻矿工作;负责地震、救灾、防汛抗旱;负责环保属地综合监管,大气、水、土壤等方面污染防治、督查, “ 散乱污 ” 等不符合地方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企业(单位或个体户)的整治、督导等环境保护一系列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等;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部门: 市应急管理局、 市场监管局、市散煤办、市 驻矿办、 煤矿兼并重组 办、生态环境局、地震主管部门等。
(七)村镇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 负责区域内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村镇建设管理、 村镇住房保障、 卫生创建、爱国卫生、环卫管理 ;承担煤矿沉陷区治理工作;负责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工作、园林绿化等工作;负责 新型城镇化,城市管理提质工程,路长制 ;负责 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 等与城市管理相关的工作 ;负责改厨改厕;组织协调防汛、排洪除雪、房地产管理等工作;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部门: 市 住建局、城管局、卫健委、爱卫办、创建办、提质办、园林绿化处、房管局等。
(八)社会事务办公室
主要职责: 负责文化、广播电视、旅游 、 体育 、 教育、卫生健康、农民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农村社会基层法制建设与村民自治建设 ,指导村委会自治 等工作;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部门: 市 卫健委、教 育 局、文广旅 体 局、民政局等。
(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主要职责: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工作;协助镇政府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法、司法、信访、公安、治安巡防、国家安全、平安建设、反邪教、人民调解、工农关系协调等工作;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辖区内综治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服务管理工作;定期集中排查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及时调处,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加强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的教育、帮扶工作,对危险物品存放场所、特种行业和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管理提供支持保障,防止重大治安问题发生;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着力解决影响辖区内社会治安问题,落实防范、教育、管理等各项措施,提高治安防控能力;负责群众信访接待、登记、转送服务等工作;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部门: 市委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群众工作部、信访局等。
(十 ) 便民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负责民政,养老、社会救助,残联、社会福利、就业、医保、社保、劳动保障 ;负责镇便民服务平台、数据库(本地区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电子证照等基础数据库和若干主题数据库等)建设和管理工作; 推进基层 “ 一网通办 ” 前提下的 “ 最多跑一次 ” 改革 和 “ 五单一网 ” 规范化建设; 负责为辖区内企业群众办事提供公共服务、 政务服务工作;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部门: 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数据管理局、民政局、人社局、社保局、 劳动就业局、 市残联、慈善机构等。
(十一 ) 退役军人服务站
主要职责: 负责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负责双拥、退役军人优抚安置、退役军人管理服务等工作;做好退役军人信访接待,资料建档归类工作;积极培树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服务社会的先进典型,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和激励作用;建立健全本辖区退役军人基本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收集 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对就业创业情况进行跟踪指导;组织建立退役军人联系制度,掌握本辖区退役军人政策落实、主要诉求等方面情况,开展常态化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教育工作;加强应急报告和应急反馈;负责基层武装、征兵工作,民兵预备役建设和国防教育等;协调古城保护改造工作;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部门: 市人武部、预备役一团、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市古城保护改造指挥部成员单位等。
(十二 )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负责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有关农、牧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农业、农经、农机、农技、畜牧、禁烧、秸秆综合利用等相关工作;研究、引进、推广、示范农业、畜牧、农机和水利水保新技术、新成果;负责涉农技术培训、咨询和普及宣传工作;指导乡村各类经济组织建设、管理农业承包合同;做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土地流转、脱贫攻坚、粮食、气象、农产品质量安全 监管 等工作;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部门: 市 农委、 农经站、农机局、农技中心、金融办 (普惠金融业务) 、禁烧办、畜牧服务中心、扶贫办、粮食局、气象局等。
(十三 ) 监察办公室
主要职责: 负责纪检、监察、对接服务巡察等工作;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部门: 市纪委、监察委、市委巡察办等。
2021 年 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