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序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控制疫情的扩散和蔓延,保障全镇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依据《新密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方案》,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 职能分工
(一)镇党委政府和各行政村
1 、镇党委、政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负责制订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防控工作,提供相关防控专项经费和物资保障,调配本乡镇各项资源,督导检查各项防控工作落实情况。
2 、各行政村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卫生院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负责本行政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各项防控工作的落实。
(二)卫生院
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卫生院、村卫生室负责本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监测报告、病例转诊、防病知识宣教等工作,配合上级卫生健康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落实现场专业防控措施及终末消毒工作。
(三)其他相关机构。 其他相关机构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防控工作。畜牧部门做好动物禽流感疫情防控监测报告,并及时与卫生健康部门沟通。
二、 防控措施
(一)未出现疫情或出现散发
采取及时发现病例,控制续发病例发生的防控策略。
1 、疫情的监测和报告:发热门诊、村卫生室按照卫健委下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监测方案要求,发现 境外返回和中高风险地区 外来人员发热、出现呼吸道症状后,立即向卫生院报告。
2 、病例救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及时将其转送至上级定点医院治疗。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要做好重症病例早期发现和及时转诊的准备工作。
3 、密切接触者管理:对病例的密切接触者采取居家医学观察,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组织医务人员做好医学随访和体温测量。镇党委政府及各行政村提供密切接触者家庭基本生活保障。
4 、在镇党委、政府和上级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务人员,以及负责卫生防疫工作的人员积极参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及技术的培训。
5 、卫生院指导本镇内中小学、托幼机构、养老院等单位加强疫情监测和晨午检工作,对其他集体单位加强疫情监测,必要时组织晨午检工作。
6 、镇党委、政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的正确认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二)出现暴发
采取以加强疫情监测、发现和转诊、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为主导的综合性防控措施。在乡镇散发病例防控措施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加强主动监测。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组织医务人员或村级指定的协管人员开展主动入户医学巡视,及时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样病例,尽快将病例向上级定点医院转诊。
镇党委、政府组织教育等相关部门开展辖区内学校、托幼机构症状监测和因病缺课监测。集体单位指定专人负责了解本单位职工健康状况,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样病例及时上报。
2 、卫生院、村卫生室积极配合上级疾控中心开展暴发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和标本采集工作,协助对可能污染的环境和相关场所进行必要的消毒处理工作。
3 、卫生院、村卫生室组织医务人员对密切接触者进行登记和居家医学观察。
4 、卫生院、村卫生室组织医务人员协助市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指挥部)定期收集、汇总辖区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及防控信息。
5 、镇党委、政府取消或推迟 辖区 内的大型集会,暂停乡镇集市,减少社交、旅游等活动。强化放假学生的管理,避免学生聚集活动。
6 、镇党委、政府组织宣传部门加大宣教力度,督促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
7 、镇党委、政府为暴发疫情防控措施的实施提供保障,及时评估医疗卫生资源需求,一旦资源不足,应及时向上级政府申请援助。
(三)乡镇出现流行
采取以及时发现、转诊病例,防止疫情扩散为主导的综合性防控措施。在防控乡镇范围内暴发措施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在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的支持下,对病例实行分类管理,加强病例救治。卫生院、村卫生室组织医务人员每日监测工作,及时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样病例,并立即将病例向上级定点医院转诊。
2 、镇党委、政府组织专业人员每日收集、汇总和核实辖区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及防控信息,并及时上报市 疫情防控指挥部 。
3 、镇党委、政府取消乡镇内的大型集会,暂停集市活禽销售、屠宰、加工,减少社交、旅游等活动。强化放假学生的管理,避免学生聚集活动。
4 、加强居民外出管理,限制不必要的人员、交通工具的往来。采取卫生检疫措施,防范疫情扩散。市防控指挥部及时向疫情流行乡镇居民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5 、镇党委、政府加大宣教力度,在市防控指挥部的指导支持下,加强风险沟通工作,防止 本辖区 居民出现恐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