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 (2020) 豫 0183 执恢602 号和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2020) 豫 0183 执恢602 号之一生效法律文书,证号为豫(2017)新密市不动产权第0001179号 的房屋所有权已转移至李帅名下,因我机构无法收回原所有权人新密市金海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豫(2017)新密市不动产权第0001179号的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月15日
依据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 (2020) 豫 0183 执恢602 号和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2020) 豫 0183 执恢602 号之一生效法律文书,证号为豫(2017)新密市不动产权第0001179号 的房屋所有权已转移至李帅名下,因我机构无法收回原所有权人新密市金海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豫(2017)新密市不动产权第0001179号的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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