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扩大民主,提高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增强透明度,促进廉政、勤政、优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 办 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保障
(一)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发布、政务舆情收集等工作,规范专人采编、 分管 领导审核把关等程序。建立工作落实和联动机制,努力形成正确面对舆情、妥善处置事件、积极回应关切的良好氛围。
(二)信息发布。要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在网络领域传播主流声音。建立信息优先发布机制,及时发布各类权威信息。加强新闻发布在舆情应对中的作用,正面回应,主动发声,引导舆论,增强舆情应对的权威性和时效性。
二、规范责任
各科室明确工作职责与分工,责任到人,积极主动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目标,各科室要做好相互配合,如不配合会给与相应处罚。
三、 对外公开内容
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是群众关心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违反有关保密规定,都应当公开。
四、 公开形式
(一) 印发政务公开资料。根据管理的业务工作,制作办事指南(包括需提交资料、办事程序、办事期限等),让办理各项业务的单位和群众查阅或索取。
(二) 网上公开。在郑州市人民政府网和河南政务服务网公开办事指南,更方便服务人民群众。
五、基本要求
推行政务公开,是贯彻落实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加强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为此,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中必须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原则,必须把便民、实用、实效放在工作首位。凡是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要求的有关事项,只要不属于党和国家秘密的事项,一律都要对外公开。具体要做到:一是要突出重点。凡运用职能权力办理与社会、企业及群众利益相关,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容易产生不公平、不公正,甚至腐败问题的权力运行环节都要实行公开。二是要讲求时效。政务公开时间要与内容相适应,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三是要易于操作。政务公开工作要从实际出发,不搞形式主义,真正做到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利于群众监督。
六、监督考核制度
要加强对门户网站平台建设和管理,将各 科 室对政务舆情办理、处置、回应情况纳入政务公开、效能建设等相关考核。加大问责力度,对因工作重视不够、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