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科学技术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引号:005267070/2021-00001
  • 发布机构:中原区科学技术局
  • 关键词:年报,公开
  • 成文日期:2021-01-18
  • 发布日期:2021-01-18
  • 中原区科学技术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相关规定,编制2020年度郑州市中原区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 年, 中原区科技局 按照 区 委、 区 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紧扣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单位2 020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建立行政一把手作为推进政务服务改革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 调整 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领导小组及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做到领导、 人事 、组织、人员四到位,为政务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扎实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 根据《中原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中原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要求,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

    1、 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区科技局积极主动公开 政务信息 68 条。将 省、 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 研发费用后补助、 市级众创空间备案等事项 通知及时 发布,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2、 政务信息公开方式。通过 区 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宣传材料、文件 等 渠道发布政府信息。

    3、 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办理情况。 2020 年度我 局 无依申请 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4、 政府 信息公开支出及收费情况。由于我 局 未发生关于部门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诉)有关的费用 ; 2020 年度, 未 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故未 收取任何费用 。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单位:万元,保留4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3

    1.325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 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开理念不到位。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的认识有待提升。二是公开能力不够强。部分工作人员对政策把握不到位。三是信息公开解读回应时效有待提高。202 1 年,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进一步增强 我单位 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规范公开程序,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是强化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难点问题。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继续强化信息内容更新。

    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深化政务信息公开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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