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值班值守、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政务公开、督办査办、安全、保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管理等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起草工作,承担政策研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统计等工作。
(二)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科。 承担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工作,监督检查全县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推进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建设,全面提升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工作水平。
(三)接收安置和军休管理科。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和随调配偶、复员退伍军人档案的移交、接收和审核工作;协调推动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政府安置条件退役士兵待遇落实;管理军休保障单位。
(四)就业创业科。 组织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做好自主择业、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五)优抚和褒扬科。 组织指导开展全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承担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乡(镇、街道)做好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承担全县烈士褒扬、纪念设施、军人公墓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