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引号:MB0X05653/2021-00022
  • 发布机构: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关键词:公报,公示,公报公示
  • 成文日期:2021-01-26
  • 发布日期:2021-01-26
  • 郑州市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部署要求,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突出位置,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确保公开工作有序展开。

    一是围绕权力运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今年在区政府办的带领下,在政务公开网站新建立的对外公开网页内容认领属于我局重点职能清单23项,公开发布涉及我局食品药品相关的行政审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共119条。

    二是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通过郑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开政府信息103条,主要包括抽检处罚信息公示38条,工作动态63条,财政预决算公示2条。通过郑州市政务服务网、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网络办公系统和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公示行政处罚案件共计178个。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行政许可共计24881个。

    三是围绕自身建设,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一是深化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了郑州市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全文和郑州市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年度(汇总)部门决算全文。二是重点工作动态实时更新,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

    四是完善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程序。指定办公室为专门的工作机构,明确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对于规范性文件的公开需要起草说明、征求意见、会议纪要、法律依据,报法制科审核,法制科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对于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包括申请、受理、承办、答复四个流程。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信息公开后,办公室应予以登记,根据工作职责分流到相关站所办理,相关科所在规定期限内,草拟办理答复并填写,交由办公室,由办公室在申请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根据不同情况,统一答复申请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0

    2488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05

    0

    178

    行政强制

    15

    0

    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26.659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的整体运行情况良好,但与先进单位相比还有不足之处,需要继续努力。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还有待于进一步丰富和创新。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渠道较为单一。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仍需加强,专业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

    改进措施

    (二)下一步,我局将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从以下方面着力,深化主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一是继续加大公开力度。按照 “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梳理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积极拓展信息源,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细化分类、规范表述,进一步满足群众政务信息公开的需要。

    二是继续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促进工作规范化。要加强信息公开专业人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内容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工作,提升政府网站传播能力,完善信息内容支撑体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郑州市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 0二一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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