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引号:747445745/2021-00047
  • 发布机构:郑州市人民政府
  • 关键词:信息公开,年报,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成文日期:2021-01-27
  • 发布日期:2021-01-27
  • 郑州市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力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法定要求,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全力打造阳光透明形象。

    一是全力推进主动公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改版升级市政府门户网站,实现IPv6访问。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持续做好主动公开,在“政策法规”栏目设置“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等栏目,公开了全市各领域的重要政策文件,做到权威准确、内容全面、便于获取;开设“疫情防控”、“全力战“疫”有序推进复工复产 ”、“六稳六保”等专栏,及时发布疫情防控信息、主动推送复工复产政策、做好六稳六保政策解读;改版“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深入全面公开财政资金、行政权力运行、三大攻坚战、“放管服”改革、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重点民生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实现了重大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公开。

    二是切实做好市政府重点工作发布解读。围绕《条例》明确的“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等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结合郑州“公园城市”规划、郑州5G建设、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等民生热点,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策解读131条,其中图解12次、视频2次、动漫1次、发布会2次、访谈1次、评论员文章1次、负责人解读3次;开展政策性文件公开征集意见19期,公布调查结果17期。

    三是依法办理公众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严格执行新修订《条例》, 2019年共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2件,依法依规实现公众的相关政府信息需求。

    四是持续开展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郑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度办理市政协提案总体情况》,以及《关于对北龙湖湿地公园优化改造提案的答复》、《关于对在郑州建立豫剧公园提案的答复》等45件提案答复内容。

    五是认真落实调研和督查。借助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季度评估,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开展调研督查,摸清基层政务公开方面存在的问题,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组织开展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充分发挥考核对工作的检验、评价、改进和推动作用,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顺利、高效地开展。新引入的第三方评估,以公众视角为指引,通过网上查阅、模拟办事群众和专家评测等方式进行,主要将各评估对象的网站及政务公开平台作为入口,对照评估指标检测是否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公开的信息内容是否便于公众获取,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提质提效。开展了全市的政务公开培训,从而增强全市各级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决问题、回应关切的能力。

    六是加大宣传力度。为向群众宣传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政策措施,讲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版与2008版之间的新旧差异,引导群众依法获取和有效利用政府信息,市政府办公厅向全市范围内发放了政务公开宣传展板20份,宣传册和宣传页3万份,全面畅通了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同时市政府办公厅与管城区政府办联合主办,管城区直部门、乡镇办等20多个单位共同参与,开展了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暨“阳光政务、民心所望”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活动。活动展出宣传展板20面,悬挂宣传条幅10条,现场受理依申请公开件20多份,接收群众咨询560人次,发放宣传册和宣传页1800余册。市政府办公厅志愿服务队走进社区,让政务公开服务贴近群众,取得了良好的宣传和服务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0

    10

    39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20

    483.02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7 

    15 

     0

    0

     0

    22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8

    0

    0

    0

    0

    18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1

    5

    0

    0

    0

     0

    3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 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1

    2

    0

    0

    23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5

    1

    0

    0

    0

    16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5

    0

    0

    0

    0

    0

    5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5

    0

    0

    0

    0

    0

    25

    (四)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4

    7

    0

    0

    0

    0

    91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7

    0

    0

    0

    0

    0

    17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4

    0

    0

    0

    0

    0

    4

    (五)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1

    0

    0

    0

    0

    0

    11

    2. 重复申请

     3

    0

    0

    0

    0

    0

    3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18

    15

    0

    0

    0

    0

    23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7

    0

    0

    0

    0

    0

    7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3

    3

    0

    1

    17

    1

    0

    0

    3

    4

    9

    0

    0

    0

    9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如何准确施行新修订《条例》。新修订《条例》施行以来,市政府办公厅及时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公众获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主要渠道和具体方式,优化了办理程序和标准,确保法定内容的完备性和准确性。按照“答复及时、内容完整、格式规范”的工作原则,进一步研究了新的答复类型及其适用情形,规范了答复告知书内容和格式。

    二是如何优化管理政策文件发布。围绕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工作内容,市政府办公厅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分类设置了公开相应栏目和专题,及时更新发布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的文件、信息,并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应公开、尽公开”。持续加强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提升信息发布、解读的整体水平。

    三是如何强化督查,完善日常监管。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标考核评分细则和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考核标准,按市委要求严格开展考核工作。落实工作职责,强化日常监管,定期抽查并通报存在的问题,推动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市政府门户网站地址为http://www.zhengzhou.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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