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005303449/2021-00001
  • 发布机构:登封市人民政府
  • 关键词:公报公示
  • 成文日期:2021-01-27
  • 发布日期:2021-01-27
  • 登封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联通38号;邮编:452470;联系电话:0371-62866222;电子邮箱:dfxxgk@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市大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制订实施方案,编制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明确工作步骤,卡紧时间节点,顺利完成基层政务公开平台上线运行,使我市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辐射到村级,为我市依法治市提供了重要保障。同时,今年一如既往地做好重点领域、政策解读、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依申请等各项工作,不断深化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广度和深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我市以登封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服务网为主要平台,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优化公开质量。全年共计主动公开信息10569条。其中,基层政务公开平台公开3421条,政务公开平台公开1934条,政府门户网站公开3918条,政务新媒体“登封发布”公开1296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我市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应对能力。今年全市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6件,目前已全部答复完毕。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遵照《保密法》、《档案法》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每条信息的采集、审核、发布程序。对拟公开的重大事项进行分析和研判,在确保非涉密的基础上将能予公开的信息及时进行告知;按照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准确答复申请人,不断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政府公信力;对经审核认定可以转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上传政务服务网,便于有需要群众查询;妥善处理上级交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监督保障情况

    2020年,为了更好地推动工作,我市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并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严格按照考核方案对各个单位的工作进行考核。同时,我市采取随机抽查和月通报的方式,加强对各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纠正工作落实不到位、公开信息不规范的现象,以检查促问题整改,形成了比较合理的监督保障机制。

    (五)行政复议、诉讼方面

    全年参与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5件,其中,结果维持4件,结果纠正1件;行政诉讼4件,其中,结果维持3件,结果纠正1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1

    11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61

    209

    10651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8

    -5

    2515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22

    -293

    4817

    行政强制

    194

    8

    410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91

    -9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1046

    219942 . 664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6

    0

      0

    0

    0  

      0

    3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4

    0

    0

    0

    0

      0

    2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

    0

    0

    0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0

    0

    0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36

    4

    0

    0

    0

    0

    3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4

    1

    0

    0

    5

    2

    0

    0

    0

    2

    1

    1

    0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个别单位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不能做到及时主动公开;二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群众需要了解的信息存在差异化,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需进一步优化。三是政策解读的形式上还有待进一步丰富,使用动漫、图文等形式。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按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要求,继续深化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

    二是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尝试采用多渠道、多形式对政策性文件进行解读,用群众听得懂、看得到的方式开展解读工作。

    三是进一步加大培训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贯彻力度,邀请上级专家、学者举办培训班、交流会等,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站位、思想认识、工作能力,确保信息公开内容、质量符合信息公开要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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