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区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引号:005279426/2021-00002
  • 发布机构:金水区人民政府
  • 关键词:公报公示
  • 成文日期:2021-02-01
  • 发布日期:2021-02-01
  • 金水区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本 区 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制度,以及20 20 年金水区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六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 20 年1月1日至20 20 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金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shui.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金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郑州市东风路16号,邮编:450002;电话:0371-63502917)。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金水区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全面落实《条例》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聚焦社会公众需求,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方面

    踏实做好主动公开工作,维护金水区政府门户网站、金水区政务公开平台,并建设金水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平台。今年全年通过金水区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871条,通过郑州市金水区政务公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2025条,通过金水区基层政务公开平台发布信息 5396 条,通过政务新媒体“金水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102篇,通过报纸、电视及其所属新媒体共计刊发稿件7446篇。

    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精准传递政策意图。严格落实解读材料和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三同步)工作制度。2020年全年发布政策解读共计28条,通过多种方式解读政策文件,其中解读文本材料10条,视频解读11条,访谈解读5条,图文解读2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积极处理依申请公开,保障依申请公开渠道的畅通,监督、督促全区各单位建立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并依法依规妥善处理依申请信息公开。今年全年,金水区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23件,产生行政复议21起,行政诉讼12起。

    (三)政务新媒体方面

    严格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 2017 〕 4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 2018 〕 123 号) , 进一步推进全区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在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凝聚社会共识、创建社会治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金水区开设政务新媒体“金水发布”微信公众号,通过政务新媒体强化公众参与、突出民生事项。

    (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方面

    全面落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20〕 5 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 2020 〕 13 号)文件要求,梳理并发布 26 个试点领域标准目录,并在基层政务公开平台发布信息 5396 条 。

    建设区、街道办、社区三级政务公开服务场所。区政务服务中心、各街道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了功能、标识、设备、资料、管理“五统一”的“政务公开专区”,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建设完成了“政府信息查阅点”。

    (五)监督保障方面

    充分发挥考核促进工作的良性作用。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区绩效考核,对全区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考核,同时,结合实践经验和各方建议,对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

    抓好业务培训工作。结合新《条例》出台,针对政务公开工作面临的新要求和新问题,组织开展了全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对政务公开新形势新要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依申请办理等方面内容开展专题授课,不断提升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6

    6

    51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59

    88

    12055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90

    360

    7860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24

    164

    5001

    行政强制

    53

    21

    9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9

    -3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13

    99346.447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22

    0

    0

    1

    0

    0

    32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29

    0

    0

    1

    0

    0

    23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3

    0

    0

    0

    0

    0

    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6

    0

    0

    0

    0

    0

    16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3

    0

    0

    0

    0

    0

    3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7

    0

    0

    0

    0

    0

    1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38

    0

    0

    0

    0

    0

    38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7

    0

    0

    0

    0

    0

    7

    (七)总计

    318

    0

    0

    1

    0

    0

    31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7

    0

    0

    0

    0

    0

    7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7

    2

    0

    2

    21

    4

    2

    4

    1

    11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新《条例》实施后,专业领域的理论学习仍需加强,提升对《条例》新内容的准确把握;二是 依申请公开回复不够规范,有些单位没有区分答复书和告知书,有些单位没有提供救济途径;三是政策解读方式不够多元,精准解读效果仍需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深入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细化《条例》主体具体适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工作年报编制,完善依申请办理工作全链条管理,动态拓展主动公开范围。二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方式,统一答复格式。三是加强深化解读回应。重点做好精准解读和多样化解读工作,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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