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郑州市民政局关于全面开展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权限下放工作的通知》(郑民文【2020】80号)文件要求,2020年10月,我县将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权限工作下放到乡镇、街道,优化了审核审批流程,全面提高了便民、惠民服务水平,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明显提升了救助精准化水平,为困难群众提供了更加方便快捷的社会救助服务,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我县最低生活保障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
上一篇:2020年社会福利事业救助工作
下一篇:返回列表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