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郑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制度 ,以及汇总 2020 年郑东新区各职能部门政府信息工作年度报告编制, 报告全文由 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收到和处理 政府信息 公开申请 情况、 因 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被申请 行政复议 、提起 行政诉讼情况、存在 的主要 问题及改进 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等 六 个部分 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 20 20 年 1 月 1 日至 20 20 年 12 月 31 日。
一、总体情况
2020 年,郑东新区按照国家、省政府、市政府 政务公开工作部署, 深入贯彻《条例》,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 增强 解读回应 实效 , 完善公开制度规范,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一)主动公开。 依托郑东新区 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基层政务公开平台 主动公开各类政 务信息 13463 条 , 对外公开规范性文件 14 件,公布实施行政许可 100 项,行政处罚 232 项,行政强制 10 项 。一是 推进重点领域公开全覆盖,制定《郑东新区 2020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 》,持续深化重大建设项目、义务教育、户籍管理、社会救 助、养老服务、财政预决算、就业、社会保险、城乡规划 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要求,实现权力运行和行业领域的全覆盖。二是 推 进 基层政务公开 标准化规范化,制定《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梳理区级、乡级 26 个重点领域标准目录信息 5825 条,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 向农村和社区延伸,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三是推进政务公开多渠道多样化。 在政务服务 大厅、 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政务公开专区, 积极主动加强政府信息查 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自助查阅、免费索取资料专区,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政务服务自助终端 “就近办”覆盖至基层,高效办理政务服务、个体证照、社保和税务等多项服务。
(二)依申请公开。 按照新修订的《条例》要求,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指南,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 严格按照受理申请、咨询主办部门、拟定答复意见、保密科审核、法制办审核、领导签发等程序, 规范 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 。 2020 年,全区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74 件, 上年结转 1 件, 予以公开 39 件,部分公开 6 件,不予公开 17 件,重复申请 2 件,其他处理 10 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件。
(三)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政务新媒体节约化建设,摸清政务媒体底数,分析掌握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政务新媒体资源整合,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二是加大培训力度, 通过制定 政府信息与 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 提升网站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信息采集、网站监管和安全保障等综合能力 ,提高发布信息、案件办理、公众参与、回应关切的能力。 三是强化政务公开考核,连续三年开展 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 工作考核 ,重点考核主动公开情况、 基层政务公开情况、 依申请公开情况、 政策解读情况、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情况 等方面, 不断优化考核指标、调整指标权重、加强数据检验,发挥正向激励作用,促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4 | 14 | 9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 / 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92 | 121 | 49135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75 | 37 | 50735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 / 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37 | 927 | 434 |
行政强制 | 10 | 33 | 6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 / 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8 | -5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单位 : 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57 | 4595.2178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1 | 3 | 0 | 0 | 0 | 0 | 7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8 | 1 | 0 | 0 | 0 | 0 | 39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三)不予公开 | 1. 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 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2 | 0 | 0 | 0 | 0 | 0 | 2 | |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1 | 0 | 0 | 0 | 0 | 1 | |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1 | 0 | 0 | 0 | 0 | 1 | |
(四)无法提供 |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6 | 0 | 0 | 0 | 0 | 0 | 6 |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4 | 0 | 0 | 0 | 0 | 0 | 4 | |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五)不予处理 |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 重复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 |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七)总计 | 71 | 3 | 0 | 0 | 0 | 0 | 7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2 | 1 | 0 | 0 | 3 | 0 | 1 | 0 | 0 | 1 | 0 | 1 | 2 | 0 | 3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 部分政府信息专业性较强或内容分散, 基层 政务 公开工作 推进过程中 倾听群众意见不够 的问题仍然存在。二是《条例》的执行需进一步深化,少数单位对于新条款的理解与适用把握不准,配套制度有待进一步细化完善,对基层公开工作机构的指导和培训还需加强;三是依申请公开 办理答复格式 文书有待规范 。
针对这些问题, 采取了以下重点措施 : 一 是 提升公开质量。坚持标准化,汇编办事一本通,推进办事服务全过程精准公开;坚持规范化,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标准统一的政务公开专区,编制完成 26 个领域标准目录;坚持流程化, 着力强化公开、解读、发布、互动为一体的工作流程;坚持专题化,丰富疫情防控、 “六稳”“六保”、 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 ‘百日攻坚’行动 等更多利企惠民的公开专题,以公开透明之法达共治共享之效。 二是规范公开行为。深入做好《条例》的贯彻执行,按照规范化、标准化要求,及时调整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指南、目录;分级分类抓好工作指导培训,强化工作监督和考核评估,确保依法依规满足群众相关政府信息需求。 三是提升依申请公开规范化水平。 加强依申请办理工作全链条管理,按照答复及时、内容完整、格式规范的工作原则,研究依申请公开法定答复类型及其适用情形,完善办理工作规范, 有效满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