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管委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引号:737405256/2021-63268
  • 发布机构: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 关键词:综合,政务,年报
  • 成文日期:2021-02-02
  • 发布日期:2021-02-02
  • 郑东新区管委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郑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制度 ,以及汇总 2020 年郑东新区各职能部门政府信息工作年度报告编制, 报告全文由 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收到和处理 政府信息 公开申请 情况、 因 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被申请 行政复议 、提起 行政诉讼情况、存在 的主要 问题及改进 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等 六 个部分 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 20 20 年 1 月 1 日至 20 20 年 12 月 31 日。

    一、总体情况

    2020 年,郑东新区按照国家、省政府、市政府 政务公开工作部署, 深入贯彻《条例》,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 增强 解读回应 实效 , 完善公开制度规范,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一)主动公开。 依托郑东新区 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基层政务公开平台 主动公开各类政 务信息 13463 条 , 对外公开规范性文件 14 件,公布实施行政许可 100 项,行政处罚 232 项,行政强制 10 项 。一是 推进重点领域公开全覆盖,制定《郑东新区 2020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 》,持续深化重大建设项目、义务教育、户籍管理、社会救 助、养老服务、财政预决算、就业、社会保险、城乡规划 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要求,实现权力运行和行业领域的全覆盖。二是 推 进 基层政务公开 标准化规范化,制定《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梳理区级、乡级 26 个重点领域标准目录信息 5825 条,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 向农村和社区延伸,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三是推进政务公开多渠道多样化。 在政务服务 大厅、 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政务公开专区, 积极主动加强政府信息查 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自助查阅、免费索取资料专区,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政务服务自助终端 “就近办”覆盖至基层,高效办理政务服务、个体证照、社保和税务等多项服务。

    (二)依申请公开。 按照新修订的《条例》要求,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指南,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 严格按照受理申请、咨询主办部门、拟定答复意见、保密科审核、法制办审核、领导签发等程序, 规范 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 。 2020 年,全区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74 件, 上年结转 1 件, 予以公开 39 件,部分公开 6 件,不予公开 17 件,重复申请 2 件,其他处理 10 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件。

    (三)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政务新媒体节约化建设,摸清政务媒体底数,分析掌握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政务新媒体资源整合,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二是加大培训力度, 通过制定 政府信息与 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 提升网站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信息采集、网站监管和安全保障等综合能力 ,提高发布信息、案件办理、公众参与、回应关切的能力。 三是强化政务公开考核,连续三年开展 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 工作考核 ,重点考核主动公开情况、 基层政务公开情况、 依申请公开情况、 政策解读情况、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情况 等方面, 不断优化考核指标、调整指标权重、加强数据检验,发挥正向激励作用,促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4

    14

    9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 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2

    121

    4913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5

    37

    507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 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7

    927

    434

    行政强制

    10

    33

    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 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8

    -5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 : 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57

    4595.217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1

    3

    0

    0

    0

    0

    7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8

    1

    0

    0

    0

    0

    3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0

    0

    0

    0

    0

    6

    (三)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 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1

    0

    0

    0

    0

    1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1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4

    0

    0

    0

    0

    0

    4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 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0

    0

    0

    0

    0

    0

    10

    (七)总计

    71

    3

    0

    0

    0

    0

    7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1

      0

    0  

    3

      0

    1

    0

    0

    1

    0

    1

    2

    0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 部分政府信息专业性较强或内容分散, 基层 政务 公开工作 推进过程中 倾听群众意见不够 的问题仍然存在。二是《条例》的执行需进一步深化,少数单位对于新条款的理解与适用把握不准,配套制度有待进一步细化完善,对基层公开工作机构的指导和培训还需加强;三是依申请公开 办理答复格式 文书有待规范 。

    针对这些问题, 采取了以下重点措施 : 一 是 提升公开质量。坚持标准化,汇编办事一本通,推进办事服务全过程精准公开;坚持规范化,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标准统一的政务公开专区,编制完成 26 个领域标准目录;坚持流程化, 着力强化公开、解读、发布、互动为一体的工作流程;坚持专题化,丰富疫情防控、 “六稳”“六保”、 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 ‘百日攻坚’行动 等更多利企惠民的公开专题,以公开透明之法达共治共享之效。 二是规范公开行为。深入做好《条例》的贯彻执行,按照规范化、标准化要求,及时调整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指南、目录;分级分类抓好工作指导培训,强化工作监督和考核评估,确保依法依规满足群众相关政府信息需求。 三是提升依申请公开规范化水平。 加强依申请办理工作全链条管理,按照答复及时、内容完整、格式规范的工作原则,研究依申请公开法定答复类型及其适用情形,完善办理工作规范, 有效满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