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赵克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进度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郑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关注和指导。您提出的意见建议,我局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安排专人负责。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基本情况
2019年9月,按照《中共郑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建系统有关职责的通知》(郑编〔2019〕59号)文件精神和市政府工作安排,我局与市城建局就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进行了交接。自我局承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以来,始终坚持人民至上、造福人民的发展理念,将解决群众上下楼出行问题作为全局的重点决策和首要工作。目前,全市(除航空港区外)15个区县(市)均已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截止目前,我市已累计建成电梯278部,另有108部电梯正在和即将施工,居全省首位。今年1-4月份全市共加装电梯193部,其中建成电梯85部,另有108部电梯正在和既将施工,我市加装电梯工作进入“加速度”。
二、关于加装电梯补贴资金全部由市财政承担的建议
郑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贴过低,且市、区两级各负担补贴的50%问题,实际上在2018年《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过程中征求社会意见阶段,就有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和加梯企业提出过这个问题,建议参考其它省会城市将补贴标准定为每台最高补贴20万元且全部由市级承担,但相关部门向市政府汇报后,因多种原因未获通过。目前河南全省共有郑州、许昌、漯河、焦作、洛阳、三门峡、新乡、濮阳、济源、平顶山等地市开展了加装电梯工作,从反馈的信息看,这些地市加梯的最高补贴标准都在10万元左右,部分地市甚至没有财政补贴,郑州的补贴标准在全省范围内算是比较高的。但与全国开展加梯工作较好的部分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相比,郑州的加梯财政补贴标准确实比较低,另外还让各区负担一半,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市加梯工作的开展,广大加梯业主和加梯企业对此呼声较高。针对这一问题我们联合市财政局多次向市政府反映情况,积极争取将加梯财政补贴标准提高且全部由市级承担。目前,这一问题已得到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随着郑州经济实力的不断提升,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这一问题会得到逐步、圆满的解决。
三、关于安装“共享电梯”的建议
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市场是加装电梯的一种方式,也是未来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发展的趋势所在。目前,全国开展加梯比较好的城市如:北京、杭州、广州等都有成功的案例,但从全国范围来看不是很多。《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资金筹集中明确支持各类金融租赁、融资租赁企业等社会资本参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鼓励通过“企业投资、受益业主付费”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加装电梯工作。目前,我市加装电梯资金筹集方面已出现多种形式,金水区正在进行“共享电梯”的试点工作。下一步,我们将及时借鉴兄弟城市这方面成功的经验和做法,积极推进社会资本参与郑州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助力我市加装电梯工作发展。
四、关于将加装电梯列入市十大重点民生实事的建议
2020年、2021年,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已连续两年被市政府列为郑州市十大重点民生实事之一。主要责任单位为郑州市住房保障局,相关责任单位为郑州市发展改革委、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资源规划局、郑州市城管局、郑州市市场监管局、郑州市城建局、郑州市公积金中心和郑州市各区县(市)政府。今年,市政府还首次明确了200部的年度加装电梯目标任务,同时将加装电梯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市加梯办随后下发加梯《实施计划》,将年度加梯目标任务细分至各区县(市)。加梯考核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牵头,采取日常工作开展与加梯数量相结合的方法,每月进行一次考评,排名情况全市通报,年终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与各单位评先创优、财政拨款和工作绩效挂钩,以此作为加梯工作稳步向前的“牵引点”。
尊敬的赵克新委员,我们将努力践行“人民至上”思想,秉承为民初心,倾听政协委员建议和人民群众呼声,在扎实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中,当好政府领导的参谋助手,服务好人民群众。关注加梯工作的难点、群众利益的疼点、协调流程的堵点,不断完善加梯流程,提升效率,畅通渠道,为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作出房管人应有的贡献。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