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质量兴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制度

 

驻马店市质量兴市战略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制度

 

为加强对全市质量兴市战略工作的领导,全面掌握各成员单位质量兴市战略工作动态,促进全市质量兴市战略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制定驻马店市质量兴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制度。

一、联络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具体承担质量工作的科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指定,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联络员负责信息传递工作。通过加强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将全市质量兴市战略工作有关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及其它主要工作安排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汇报,并将有关信息及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联络员负责信息收集与报送工作。及时将本单位开展质量兴市战略工作的主要内容、取得的经验以及意见、建议等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包括:本单位年度质量兴市战略工作方案、总结及相关信息。

四、联络员可以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的其他工作。

五、联络员工作变动的,所在单位应及时调整人员,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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