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质监发〔2010〕297号
关于对国家质检总局注销我市西平县柏国水泥有限
责任公司等3家企业生产许可证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县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局稽查大队:
为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国家质检总局注销了我市3家因生产许可证到期未换证的水泥企业生产许可证(见附件)。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县区局要及时收回上述3家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原件(正副本及监督检查记录)。确实收不回的,要提供本单位和企业的书面证明材料。
2、各县区局要加强对注销企业和生产许可有效期满未按规定申请换证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各级稽查机构要加大对无证生产的查处力度,严禁无证生产。
附件:我市注销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二0一0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
我市注销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产品 | 发证产品 | 许可证编号 |
1 | 西平县柏国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水泥 | 普通硅酸盐水泥32.5 | XK23-201-00032 |
2 | 河南省遂平县汝河水泥有限公司 | 水泥 | 普通硅酸盐水泥32.5 | XK23-201-00971 |
3 | 河南省遂平县汝河水泥有限公司 | 水泥 | 普通硅酸盐水泥32.5 | XK23-201-009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