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出台办法奖励食品安全案件举报人

河南出台办法

    奖励食品安全案件举报人

    据新华社电 河南省政府日前发布的《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中规定,将根据举报情况与违法事实相符的程度,按照一定比例对举报人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最低不少于100元。

    《办法》中强调“对举报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地下‘黑窝点’、‘黑作坊’等的人员,以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举报人员,按奖励比例上限给予奖励”;举报人有特别重大贡献的,经有关部门审批,额度可不受上述限制。

    《办法》中公布了包括“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运输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非法添加物,或未按国家有关药物安全使用规定使用的”等12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要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所受理的举报;情况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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