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张国喜等2位同志记二等功的决定

索 引 号: S00010000/2014-00064 主题分类: 市政府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4年08月13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张国喜等2位同志记二等功的决定
文  号: 驻政〔2007〕15号 关 键 词:

    在2006年举行的河南省第十届运动会上,驻马店市体育代表团精心组织,认真参与,顽强拼搏、奋勇争先,取得了金牌21枚、银牌33枚、铜牌30枚、总分1015分,位列省十运会正式比赛金牌榜第九名和积分榜第八名的良好战绩。与省九运会相比,我市获得的金牌总数和团体总分排名均前进5位,实现了历史性突破,为我市争得了荣誉。其中,我市摔跤教练张国喜所带队员获得金牌6枚,赛艇教练赵汝刚所带队员获得金牌5枚。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市政府决定,给予教练员张国喜、赵汝刚2位同志记二等功。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实现新跨越,再创新佳绩。同时,也希望全市体育系统广大教练员、运动员和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立足本职,无私奉献,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不断开创我市体育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主题词:体育  表彰  决定

主送: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抄送:市委各部门,驻马店军分区,驻驻有关单位。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3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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