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S00010000/2014-00204 主题分类: 市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4年08月19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通知
文  号: 驻政办〔2011〕15号 关 键 词: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和《河南省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操作流程(试行)》的要求,现就做好我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认清当前形势,提高思想认识

受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自然因素等多方面影响,当前非法集资案件不仅数量上升,而且手段增多,欺骗性强,金额巨大。非法集资活动严重扰乱国家正常的经济秩序,损害地方经济环境和形象,影响经济金融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目前全球经济复苏还存在不确定性,国内经济通胀压力增大,随着国家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的出台,一些非法集资活动的资金链可能断裂,案件可能集中爆发;民间融资将更加活跃,有的可能演变为非法集资,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形势将十分严峻。各县区人民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务必从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社会稳定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处非工作的主动性、坚定性和自觉性,加大打击和处置工作力度,遏制案件高发势头,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驻马店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为加强对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对驻马店市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成员进行了调整(驻政文〔2010〕156号),联席会议负责对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办公室设在市政府金融办。各成员单位要互相配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建立本辖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设立联席会议办公室,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确保打击和处置工作政令畅通(各县区要在2011年3月30日前将本县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及办公室联系电话等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电话:2922986  3320088)。要安排专人开展日常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经费保障。要明确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将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经济社会综合评价体系和责任单位及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工作好的要表彰奖励,工作不力的要进行重点督促,对工作失职、管理监督不力、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对有关人员进行严格问责。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监督管理职责,加强监测预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妥善处置,积极配合公安、司法机关依法做好查处非法集资案件和善后处置、维护稳定等各项工作。同时,要将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工作职责范围,建立目标责任制,对工作失职、渎职的进行责任追究。

三、做好案件处置,全力维护稳定

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涉案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协调配合,严格按照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操作流程,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力度。对于新发重点案件,要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原则,及时组织力量,加大侦查工作力度,发挥成员单位的工作合力,齐抓共管,做好案件打击和处置工作。在处置案件过程中,要制定维稳预案,确定专门部门负责维稳工作,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全力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同时,各县区政府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测预警工作,对苗头性的非法集资活动及时予以打击,做到打早打小,防止扩大蔓延,把人民群众的经济利益损失以及对经济社会稳定的危害降到最小。

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有利环境

各县区人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上下联动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的作用,在全市开展针对性强、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的法规政策和识别非法集资的方法,提高社会公众识别和抵制非法集资活动的能力。在大案要案打击处置之后,要通过以案说法,加强宣传,教育群众,震慑犯罪。要及时对非法集资广告进行封堵,正确引导媒体和社会舆论,防止虚假宣传误导社会公众;要加强风险意识教育,增强社会公众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的意识,提高防范能力。

五、加强金融服务,疏通投融资渠道

市政府金融办和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金融机构窗口指导,制定相关政策鼓励金融机构不断创新,提高经营服务水平。各金融机构要在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的引导下,统筹兼顾自身利益与社会责任,以金融创新服务实体经济,积极完善服务设施,增设服务网点,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满足企业和公众对金融产品、服务多样化的需求。各级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扶持和引导功能,鼓励金融机构增强服务经济发展薄弱环节的主动性;要认真做好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业的审批、监管和风险控制,促进其规范经营、健康发展,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发挥积极作用。同时要加强对民间融资的引导和管理,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正常投资渠道,努力压缩非法集资赖以生存的空间。

六、加强信息报送,及时沟通情况

为进一步做好非法集资信息统计工作,及时全面掌握全市涉嫌非法集资案件情况和处置工作情况,各县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统称各地处非联席办)要负责当地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信息的统计和报送。各地处非联席办应在每月结束后的6个工作日内将上月《涉嫌非法集资案件情况统计表》和《涉嫌非法集资案件分类统计表》报市处非联席办,并实行“零报送”制度;每季度将当地涉嫌非法集资案件情况分析和处置工作情况形成文字材料,在季末后的6个工作日内报市处非联席办。同时,要按要求报送领导指示落实情况、市联席会议重点督办案件处置进展情况、重大或典型案件情况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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