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劳动力技能培训建立人力资源信息储备库的通知

索 引 号: S00010000/2014-00184 主题分类: 市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4年08月19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劳动力技能培训建立人力资源信息储备库的通知
文  号: 驻政〔2011〕5号 关 键 词:

各县、区政府,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对劳动力的技能培训,提高劳动力的就业技能和市场竞争力,促进我市劳动力转移,真正把我市从人口大市转化为人力资源大市,现就我市加强劳动力技能培训、建立人力资源信息储备库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010年以来,随着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的逐步减弱,我国沿海地区经济复苏,企业生产经营形势好转,出现了新一轮的“用工荒”。同时,由于我市的招商引资力度加大,一些外地企业陆续到我市落户,使我市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招工难现象。部分县区的一些招商引资企业用工不足,不能满负荷开工生产。另外,我市还存在着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偏低、缺乏一定的就业技能,县区缺乏必要的人力资源储备,对区域内的劳动力总量、年龄结构、文化程度、就业状况等信息掌握不准等状况,直接导致“有人没活干,有活没人干”的现象。实践证明,只有加强劳动力技能培训、建立人力资源信息储备库,才能有效改变用工需求紧张的状况。因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劳动力技能培训、建立人力资源信息储备库的重要意义,牢牢抓住承接新一轮产业转移的大好机遇,依托我市劳动力资源优势,吸引更多的企业到我市投资创业,实现招商引资工作的大突破,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明确任务,完善措施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依托各类培训机构,加强农村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和城镇新成长劳动力的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我市劳动力的就业技能和市场竞争力。全市每年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10万人,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培训2万人,开展创业培训3500人。同时,要依托乡镇(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平台,加强全市人力资源调查统计工作,构建市、县、乡、村四级人力资源储备信息网络,建立一个结构合理、层次多样、总数达到1.5万人左右的人力资源动态信息储备库。

(一)切实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高有就业愿望劳动者的就业能力

1.继续加强培训基地建设。要进一步整合优化现有培训资源,加快建立适应新型工业化和产业结构升级要求、以高技能人才培养为重点且覆盖城乡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重点加强市、县(区)技工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县区就业训练中心等职业培训阵地建设;健全公共实训基地,择优认定一批劳动力培训定点机构;积极开发建设覆盖全市的远程职业培训网络。

2.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一是充分发挥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校、县区就业训练中心的培训主渠道作用,注重实践特色,针对不同群体,开展不同层次和内容的实用技能培训。可以采取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订单培训、远程培训和在企业建立培训基地等形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改善就业质量。二是大力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计划,如“阳光工程”、“雨露计划”等,不断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力度。三是对企业职工开展“定向式”、“订单式”培训。对失业人员特别是年龄偏大、技能偏低的就业困难人员,开展职业转换技能培训。四是积极开展返乡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和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提升创业能力。五是全面建立和实施就业预备制度,引导城乡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接受职业教育,不断提高新增长劳动力素质和技能水平。

3.进一步完善培训补贴资金使用办法。积极推行公共财政购买社会培训成果,支持各类劳动者参加技能培训。大力实施特别培训计划,凡用人单位对新招用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并签订半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其一定的培训补贴,鼓励和支持企业对新招收的农民工开展岗前技能培训或技能提升培训。

4.鼓励各类培训机构为本地培训技能人才。凡我市各技工学校或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成功推荐本校实习生或毕业生到本地企业顶岗实习或就业时间满一年的,给予培训学校一定的奖励。

(二)加强基层平台建设,尽快建立人力资源信息储备库

1.加强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按照“城乡统一、县乡贯通、平台到村、联系到户、服务到人”的要求,加快建立完善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普遍建立村(社区)级劳动保障信息员队伍。将公共就业服务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并按照劳动力转移规模,充实工作力量,完善服务设施。

2.加快人力资源信息储备库基础数据整理。要按照驻政办〔2010〕43号“将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信息化纳入‘金保工程’总体规划,统筹兼顾,建立规范统一的数据库”的要求,各县区要依托乡镇(街道)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立人力资源信息调查统计制度,详细掌握本辖区人力资源的年龄状况、就业状况、结构比例、受教育程度、培训需求和就业意向等,做到基础台账明、动态数据清、就业状况准、上报数据快。在此基础上分级建立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人力资源信息数据库,为我市各类企业做好人力资源储备。

3.发展城乡一体化的人力资源市场。按照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的要求,积极筹措资金,加快建立设施先进、功能完备,集企业用工招聘信息发布、现场招聘、社会保险代理服务、人事代理、档案管理、社区家政服务、技能培训等为一体的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的人力资源市场。扶持发展民办职业中介机构,探索公共和民办职业中介机构集中经营、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新思路。加快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加强信息联网和数据录入工作,尽快建立联通全市、覆盖城乡、供求对接、反应灵敏的现代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利用现代化手段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三)落实各项补贴补助,鼓励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

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介绍补贴,对于各类就业服务机构、劳务中介机构或劳务经纪人介绍劳动者在本市区域内企业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按规定给予职业介绍补贴。对招商引资重点企业招用本地下岗失业人员并签订一年以上用工合同的,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险补贴等。对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针对本地企业开展的专项招聘活动或劳务对接活动,根据人员规模、实际效果等情况,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建立完善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和统计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发放全省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对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力,在其子女入学入托、租住廉租房等方面与城镇人员享有同等待遇。

三、加强领导,搞好配合

加强劳动力技能培训、建立人力资源信息储备库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搞好配合,切实把这项利民富民的民生工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作为牵头部门要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人力资源信息储备库建设工作的需要,编制相关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补助专项资金。各级教育、农业、扶贫、科技、团委、妇联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好相应的协调配合工作。从2011年起,市政府将把加强劳动力培训、建立人力资源信息储备库的情况纳入对各县区的目标考核,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对完成任务较好的县区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并酌情扣减相应的就业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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