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市旅游景区(点)年票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S00010000/2014-00096 主题分类: 市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4年08月19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市旅游景区(点)年票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关 键 词: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集聚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驻马店市旅游景区(点)年票制度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驻马店市旅游景区(点)年票

制度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扩内需、保增长的要求,不断巩固我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成果,加强区域旅游之间的协作,做好整体营销,更加有效地整合和利用我市丰富的旅游资源,进一步提高旅游业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更好地在全省乃至全国叫响驻马店旅游品牌,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在全市主要旅游景区(点)实行年票制度。具体方案如下:

一、实行年票制度的对象

全市九县三区常住居民、在驻大中专学生和长期在驻工作的外地人员。

二、实行年票制度的旅游景区(点)

年票所含旅游景区(点)分批纳入,逐年调整。

第一批纳入年票的旅游景区(点)为驻马店市境内的A级以上旅游区和特色景区(点)共10个。分别为:嵖岈山、薄山湖、铜山、铜山湖、金顶山、南海禅寺、竹沟革命烈士陵园、竹沟革命纪念馆、杨靖宇将军纪念馆、棠溪源。

三、年票的办理

(一)成立驻马店市旅游景区(点)年票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6—8人,以抽调及向社会聘用为主。办公室内设综合部、发行部、技术部和财务部,专门对年票的制作、办理、发行、票款的使用等具体事务进行管理。

(二)目前只发行个人型旅游年票,价格为每人60元/张。旅游年票价格由市物价部门根据纳入年票景区(点)的情况和物价水平的变化逐年确定。本地居民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身份证编码为本市编码,户口所在地为本市范围)办理,在驻的大中专学生和长期在驻工作的外地人员凭学生证、工作证或暂住证均可办理。

四、年票的使用

(一)年票的有效期为一年,实行常年滚动式发行,随到随办,即从办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持有旅游景区(点)年票的市民在有效期内,可以不限次数到上述旅游景区(点)参观、游览,年票仅含景区(点)首道大门票,不含园中门票及讲解、导游等其他收费。

(三)凭有效期内的年票,在省内外20家接待单位参团,可以享受全国10家知名景区门票费用半价等不同形式的刷卡优惠。

(四)年票仅限于本人使用,涂改、仿造、转借无效。

(五)实行年票制度后,各景区(点)原有门票政策及便民措施仍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年票的宣传和发售

(一)原则

1.全员宣传,分级管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售;

2.简化服务程序,节约发行成本;

3.有效保护分销处、发行点的利益。

(二)宣传方式

建立驻马店市旅游年票网站。利用驻马店旅游网、驻马店广电网络公司流动字幕、手机短信群发等形式,以及在《驻马店日报》、《天中晚报》和《驻马店广播电视报》等新闻媒体上广泛发布信息,在市商业中心、火车站、汽车站、社区、广场等人流量大的区域发放宣传单等方式。

(三)发售管理方式

1.建立完善驻马店旅游“一卡通”年票三级发行体系,即:发行部、分销处、发行点;

发行部负责县级分销处和市区发行点的设置管理工作,同时负责部分团购者的发行销售工作。为了确保分销处和发行点的利益,发行部不对个人和市区以外的发行点销售。个人购买可到各分销处和发行点办理。

2.分销处的设立。分别在遂平、西平、上蔡、汝南、确山、泌阳等县旅游局(办)和平舆、新蔡、正阳等县外侨办设立9个分销处。分销处负责对本辖区发行点的设置与管理,同时也可对个人和集体进行销售。

3.发行点的设立。发行部直接在市区设立发行点,上述9个县的发行点分别由各分销处负责设立。发行点在发行部和分销处的指导下,直接对个人或集体进行销售。

4.拟设立的发行点应遵守驻马店旅游“一卡通”年票发行的有关规定,在经过市年票办审核同意、签订协议、交纳一定的质量保证金、悬挂发行标牌后方可进行发行销售。

5.未经授权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从事发行销售工作。

6.各发行机构所发售的驻马店旅游“一卡通”年票价格均为每人60元/张,各发行机构均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售价,如有违反,立即停止办卡业务,取消发售资格,扣除质量保证金。销售每张年票向分销处或市区发行点返还现金5元,返还款项在交款时直接兑现。

六、年票票款的管理和使用

(一)年票收费使用市财政提供的行政事业专用收款收据,年票款由市年票办代收后直接存入市财政专用帐户,纳入财政统一管理,接受财政监督。

(二)年票款除支付年票制作费用、发行销售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和返还景区(点)外,主要用于我市旅游宣传推介。

(三)实行年票制度的旅游景区(点)在参加全市统一的旅游宣传促销时减免部分所需费用。

(四)年票销售收入60%返还景区(点),40%用于年票的制作、发行、日常管理和宣传促销等工作。市年票办负责在每半年向景区(点)公布一次年票发售情况,全年办理一次结算手续。

七、年票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成立驻马店市旅游景区(点)年票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名单见附件)。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旅游局局长任副组长,各县区、旅游景区(点)管委会以及相关市直单位的分管领导任小组成员。领导协调小组下设市旅游年票管理办公室,年票办设在市旅游局。

(二)领导协调小组负责协调年票实施的重大问题、制订和修改年票实施办法,以及其他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年票办执行领导协调小组的决定,制订年票发行办法、设计制作年票及其使用说明等,具体操作年票发行工作。

(三)年票制度实行后,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旅游景区(点)要严格执行,对于以各种理由拒绝、阻挠年票实行、阻碍持年票者参观游览的,要严肃追究有关旅游景区(点)负责人及其相关领导的责任。

 

附件:驻马店市旅游景区(点)年票工作领导协调小组

 

 

 

 

 

 

 

附 件

 

驻马店市旅游景区(点)年票

工作领导协调小组

 

组  长:郜秀菊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雷大中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 玲  市旅游局局长

成  员:杨胜义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杨彦清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秀英  市民政局副局长

白云鹤  市旅游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李晓光   市薄山湖旅游开发管理委员会党委副书记、调研员

赵 峰  遂平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王德广  西平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武素英  泌阳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李同国  确山县政府副县长

耿显辉  汝南县政府县长助理

领导协调小组下设驻马店市旅游年票管理办公室,白云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马保红同志任副主任。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