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质监计发〔2014〕13号
驻马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的通知
各县区局、各重点用能单位:
为深入贯彻《节约能源法》、《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督促重点用能单位严格落实能源计量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和提升能源计量意识,健全能源计量管理体系,促进节能减排。根据河南省质监局《关于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工作的通知》(豫质监量发〔2013〕77号)文件要求,决定今年对9家重点用能单位进行能源计量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时间:8月25日-11月30日
二、审查对象:驻马店列入全国万家节能低碳行动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
2014年审查企业名单:河南骏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华润电力古城有限公司、国电驻马店热电有限公司、华能河南中原燃气发电有限公司、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驻马店南方钢铁工业有限公司、平煤蓝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遂平化工厂、驻马店白云纸业有限公司、驻马店市华豫恒通化工有限公司
三、审查依据:
《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JJF1356-2012)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 2589-2008)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2006)
四、审查内容:
能源计量管理,能源计量人员配备和培训,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管理、检定(校准)和使用,能源计量数据采集及应用。
五、审查步骤:
1、企业自查(8月25日—9月15日)。重点用能企业对照《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和本单位能源计量管理制度要求组织自查,形成自查记录、自查报告(格式可参照JJF1356-2012附录),并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2、报送审查资料(9月16日—9月20日)。重点用能企业要按照《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重点用能单位准备”要求,于9月20日前向驻马店市质监局报送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表、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自查记录表、重点用能单位计量自查报告。报送资料格式参照《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附录B、C、D进行,资料内容应完整真实。
3、现场审查(9月21日—10月31日)。市质监局组织相关技术专家和能源计量审查员组成能源计量审查组。审查组在对企业报送的自查资料进行全面审查的基础上,依照规范制定计划进行现场审查,确定审查结论,编制《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报告》,向市质监局提交《审查报告》、《审查情况汇总表》、《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不符合项报告》等资料。
4、审查结果处理(11月1日—11月20日)。市质监局根据审查组提交的审查资料,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结果进行通报,组织审查组对整改情况进行确认,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或拒绝整改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六、要求:
1、各县(区)局(分局)要积极帮助辖区重点用能企业按照相关法规、规范和标准要求做好能源计量审查自查工作,确保审查工作按进度顺利完成。
2、全市重点用能企业要做好能源计量审查准备工作,按进度要求做好企业自查和资料报送,并积极配合质监部门做好能源计量审查工作。
3、各县区局要积极参与能源计量现场审查,了解辖区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审查情况,督促企业落实整改要求,对整改后仍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要依法予以处罚。
附件:驻马店市列入全国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名单
驻马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年8月25日
附件:
驻马店市列入全国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名单
1、工业企业(20家)
序号 | 企业(单位)名称 | “十二五”节能量目标(吨标准煤) |
1 | 河南骏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83400 |
2 | 河南华润电力古城有限公司 | 73900 |
3 | 国电驻马店热电有限公司 | 42200 |
4 | 华能河南中原燃气发电有限公司 | 38500 |
5 | 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 | 34400 |
6 | 驻马店南方钢铁工业有限公司 | 25500 |
7 | 平煤蓝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遂平化工厂 | 19300 |
8 | 驻马店白云纸业有限公司 | 16400 |
9 | 驻马店市华豫恒通化工有限公司 | 15500 |
10 | 河南永骏化工有限公司 | 9800 |
11 | 河南省豫南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9800 |
12 | 鲁洲生物科技(山东)有限公司西平分公司 | 9600 |
13 | 河南骏马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正阳分公司 | 9400 |
14 | 驻马店华中正大有限公司 | 5100 |
15 | 西平县恒发造纸有限责任公司 | 4900 |
16 | 西平县兴华综合纸业有限公司 | 3400 |
17 | 驻马店中集华骏车辆有限公司 | 3250 |
18 | 河南荣光鞋业有限公司 | 1900 |
19 | 驻马店市龙山水泥有限公司 | 2200 |
20 | 双星中原轮胎厂 | 2000 |
2、交通运输企业(3家)
序号 | 法人代码 | 企业(单位)名称 | “十二五”节能量目标(吨标准煤) |
1 | 175861400 | 驻马店市汽车运输总公司 | 5300 |
2 | 731311232 | 驻马店市迅达运输有限公司 | 3300 |
3 | 660907898 | 西平万通汽车运输公司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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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驻马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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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14年8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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