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监察局等单位和王明太等同志记二等功的决定

索 引 号: S00010000/2014-00265 主题分类: 市政府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4年08月27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监察局等单位和王明太等同志记二等功的决定
文  号: 驻政〔2013〕102号 关 键 词:

 2012年,省纪委监察厅、国土资源厅在全省组织开展了囤地圈地违规用地土地闲置浪费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科学部署、强化落实、完善机制、强力推进,全面完成了专项治理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明显效果,为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与保障,得到了省委、省政府充分肯定。

截至2012年12月,通过专项治理活动,全市共收缴“四类”问题土地的出让金35.92亿元(不包括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土地价款);收缴各类罚款和违纪资金5508.4万元;征缴闲置费964.1533万元;收回和没收土地24宗,面积71.135公顷(折合1067.03亩);盘活低效利用的存量土地97公顷(折合1455亩);查处违法违纪涉土案件78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27人,移交司法机关15人,收缴违纪金额374.4万元。2013年6月,省政府对治理囤地圈地违规用地土地闲置浪费问题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我市政府在省政府表彰先进单位中名列第一,同时遂平县、西平县被表彰为先进单位,7名同志被表彰为先进个人。

为鼓舞士气、表彰先进,市政府决定为市监察局、市国土资源局、遂平县人民政府和西平县人民政府记集体二等功一次;为市监察局副局长王明太、执法监察室主任吴宇,市国土局副局长陈新国、规划科科长戴为民,遂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东冉,西平县纪委书记胡晓黎等6人记个人二等功一次。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积极构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新格局,持续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职能,不断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水平和调控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为实现驻马店富民强市、加快崛起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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