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00010000/2014-00256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 |
信息来源: | 发文日期: | 2014年08月27日 | |
名 称: |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市2013年产业集聚区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 ||
文 号: | 驻政〔2013〕89号 | 关 键 词: |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驻马店市2013年产业集聚区发展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3年6月30日
驻马店市2013年产业集聚区发展实施意见
为明确2013年全市产业集聚区发展目标任务,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产业集聚区要向更大规模、更高水平、更好质量迈进的目标,使全市产业集聚区都能够提速提升、争先进位,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根据全市开放招商项目建设暨产业集聚区发展工作会议上提出的产业集聚区要大力培育产业集群,加快推进产城互动发展,全面提升综合配套能力,争先进位、重奖重罚的总体要求,把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作为事关经济发展全局的中心工作和综合性举措,围绕企业、项目集中布局,产业集群发展,资源集约利用,功能集合构建,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以完善功能、提升水平为主线,强化产业集群培育、强化服务功能提升、强化节约集约发展、强化统筹综合协调,完善支持政策、完善体制机制,推动各县区着力破解“短板”、破解制约、提高质量、提高效率, 使产业集聚区发挥更大的支撑作用。
二、发展目标
2013年,力争全市产业集聚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00亿元,增速27%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500亿元,增速25%以上;特色产业集群不断壮大,产业结构明显优化,集约节约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对全市经济发展的支撑和带动能力进一步增强。
——落实省产业集群培育工程。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持续加快产业集聚区发展,力争全市产业集聚区有5家以上企业进入全省100个龙头企业,有5条产业链进入全省100条特色产业链,有50个重点项目进入全省1000个重大项目,有5个产业集群主营业务收入超百亿元。
——产业集聚水平快速提升。加快培育一批主营业务收入超百亿元的产业集聚区,力争市产业集聚区主营业务收入超250亿元,平舆县、泌阳县2个产业集聚区分别超150亿元,上蔡县产业集聚区超130亿元,驿城区、遂平县、汝南县、确山县、西平县5个产业集聚区分别超100亿元,开发区、正阳县、新蔡县3个产业集聚区分别超50亿元。
——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加强。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区道路、供排水和污水管网、供电、供气、供热、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并与城区基础设施对接,力争每个产业集聚区完成基础设施投资不低于5亿元,全市投资总量超过60亿元。
——节约集约水平明显提升。全市产业集聚区投资强度和产出强度进一步提高, 万元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能耗达到省定目标。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产业集群培育。把培育壮大产业集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四个一”产业集群培育工程(抓好100个龙头企业、打造100个特色产业链、实施1000个重大项目,形成100个主营业务收入超百亿元的产业集群),抓龙头、育集群,抓延链、提效益,抓补链、补短板,抓创新、强动力,抓配套、增后劲,合理配置要素,全面提升水平,着力引进一批基地型、龙头型项目,吸引带动配套和关联企业跟进,推动产业集聚区由企业集中布局向产业集群发展的转变。力争全市装备制造、农产品加工、轻工纺织、医药化工和电子信息等5大产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达到190亿元、560亿元、760亿元、330亿元、55亿元。市产业集聚区新材料产业园、装备产业集聚区绿色动力产业园、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电子信息产业园、平舆县产业集聚区皮革皮具产业园和汝南县产业集聚区电动车产业园等5个特色产业园规模不断壮大。国家重点产业振兴资金、省工业结构调整资金、中小企业技改资金等中央和省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产业集聚区主导产业项目。
(二)提高招商引资实效。围绕主导产业、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开展专题招商、以商招商,加强与央企和行业知名企业的对接,提高招商引资的针对性。根据产业转移规律,制定产业链招商目录,为项目对接提供依据。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外出招商,提高项目洽谈的成功率。对现有企业实行市级领导跟踪问效制,加强与总部的沟通协调,争取每年都有新项目落地。完善重点项目联审联批制度,加快办理项目前期手续,对特别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开辟绿色通道。力争今年全市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增长30%,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0%,引进省外资金增长20%。每个县区都要引进2个投资10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1个投资20-30亿元的重大项目,力争在引进50亿元以上的基地型、龙头型项目上有所突破。
(三)提升产城互动水平。把产业集聚区建设与加快新型城镇化紧密结合起来,以扩大产业发展规模创造就业岗位,以就业岗位增加促进农村人口在城市稳定就业;强化集聚区的产业功能,统筹推进集聚区建设与新城区开发、老城区改造结合,与中心商务区、特色商务区的结合;优先在城市规划区布局建设学校、医院、商业服务等城市功能设施,引导各县区积极运用BT、BOT等多种融资模式,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推进城区道路、供排水和污水管网、供电、供气、供热、通信等基础设施向集聚区延伸,提高集聚区的承载力、吸引力和竞争力。
(四)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在土地保障机制上,整合土地资源,充分挖潜土地资源潜力,重点保障产业集聚区用地。实行项目用地预申请和评估论证制度,由国土部门牵头,严格项目用地准入和用地规模审批,特别是要形成集约节约用地的机制,支持建设3层及以上、单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多层标准化厂房;对适合入驻多层标准厂房的项目,不得单独供地;对无特殊要求的新建项目,不得规划建设单层厂房。建立土地阶梯供应机制,对以区中园、分期实施等形式建设的项目实行一次规划、分期分批供地。发改、规划、国土、建设、环保、财政、消防等部门要落实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制度,加大对建设用地使用情况的跟踪督查,对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低于216万元/亩、拟建项目建筑密度和容积率达不到标准的工业项目,由规划部门予以认定,告知执行部门取消享受各种优惠政策。国土部门要加大对闲置建设用地清理处置力度,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等约定的开工日期1年以上2年以下(不含2年)未开工建设的闲置土地,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满2年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五)强化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集聚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引导金融、会计、法律、咨询、设计等中介服务机构入驻产业集聚区,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加快餐饮住宿、休闲娱乐、医疗保健等后勤服务设施的建设。在符合项目建设要求,如安全、卫生防护距离条件下,支持在集聚区周边规划建设公租房,引导各县区优先在城区与集聚区结合部规划建设学校、医院、商业服务等城市功能设施,推动集聚区实现公交、邮政等站(网点)服务延伸覆盖,力争今年全市12个产业集聚区的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全部完成。
(六)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区内村庄拆迁安置工作。把产业集聚区规划范围内作为各县区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重点,积极推进产业集聚区周边区域运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综合整治等政策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坚持“先安置、后拆迁”,统一规划,分步建设安置社区。从今年开始到2015年,利用三年时间完成全市12个产业集聚区规划区内的村庄拆迁安置任务,今年要确保完成三分之一的拆迁安置任务。在土地、税收等方面加大对安置小区建设的支持力度,在法定权限内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适当减免电力、市政公用事业入网、增容等经营性收费。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要加强对产业集聚区工作的督导检查。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制定本部门年度工作方案,明确年度工作任务、目标节点和具体推进措施;相关部门要针对产业集群培育、龙头企业引进、村庄迁并、集约节约用地、投融资平台建设等发展难题,组织开展专项培训,及时推广各地创新发展经验,提升产业集聚区管理和服务水平。县区政府要成立专门机构协调解决产业集聚区发展问题。
(二)进一步明确主导产业。由市发改委牵头,征求各县区意见,积极向省发改委汇报对接,进一步明确各产业集聚区的主导产业,对2010年批复我市的产业集聚区主导产业进行调整,使其更加符合发展实际。各产业集聚区都要围绕确定的主导产业进行招商引资,培育产业集群。对于招引的不符合主导产业的项目,要按照《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各产业集聚区实行产业和项目统筹布局的意见》(驻政〔2012〕46号)要求,实行跨县区落地。
(三)加强三个平台建设。督促各县区将省财政奖补资金和税收返还资金全部作为资本金注入投融资平台。根据省财政支持投融资平台资金分配办法和财政资金与投融资平台注入经营性优质资产相挂钩的激励机制,推动各县区通过划拨、股权收购等方式,向投融资平台注入土地、公用设施等经营性优质资产,积极引入民间资本进行增资扩股,引导各县区利用省里出台的新政策,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力争今年各县区投融资平台净资产达到10亿元以上,担保平台资本金达到1亿元以上。抓好土地开发整理平台建设,各县区土地收购储备开发中心要全面开展土地收储和土地融资业务,力争每个县区今年收储土地不低于500亩。
(四)提供人力资源保障。完善政策机制,加强技能培训,引进高素质人才,完善就业公共服务,形成产业集聚区人力资源保障的长效常态机制。市人社局要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认真开展“校企合作”,引导各类职业学校和大中专院校在产业集聚区建立生产实训基地。市农办、农业局、人社局等部门要整合培训资金,提高培训效果,保障产业集聚区企业用工培训需求。各县区要成立专门机构,负责企业招工和高素质人才引进工作,定期举办产业集聚区企业招聘会,在产业集聚区形成劳务市场。
(五)建立有效的考评奖励机制。增强发展的紧迫感,强化配合联动,提升运作能力,形成全市上下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要建立考评机制,完善产业集聚区考评指标体系,加强对产业集聚区的督导考评,严格按照制定的全市产业集聚区考核评价奖惩办法,实现重奖重罚。对当年在全省获得“十强”称号的产业集聚区奖励1000万元,获得“十快”称号的产业集聚区奖励500万元。对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开展经常性督导,发现问题及时帮助解决。进一步充实产业集聚区管理部门的工作力量,配备专职人员,提高人员素质。对发展较好、成效突出的产业集聚区,及时总结经验在全市推广。
(六)抓产业集聚区争先进位。按照我市确定的目标,今年我市将在争创全省“十强十快十先”产业集聚区方面实现新突破。各产业集聚区都要在2012年全省产业集聚区综合排名的基础上实现位次前移。加强与省产业集聚区联席办沟通,争取上级支持。各产业集聚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积极协调,进一步加强产业集聚区的统计工作,在主导产业培育、项目建设和资金筹措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创一个“十快”及一个“十先”产业集聚区。
(七)优化发展环境。提升软环境建设,实现“一优带百通”。宣传部门要对产业集聚区建设进行积极宣传,营造出加快发展的浓厚氛围。由市优化办牵头,对涉及产业集聚区发展和建设的职能部门和公共服务机构进行社会满意度评议,评议重点包括工作效率和工作作风等方面,严格评议结果运用,对工作作风不实、办事效率低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大力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强装强卸、强买强卖、围厂堵路等各类破坏经济秩序的不法行为,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