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00010000/2014-00312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 |
信息来源: | 发文日期: | 2014年08月28日 | |
名 称: |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 | ||
文 号: | 驻政〔2013〕116号 | 关 键 词: |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豫政〔2012〕102号),有效遏制毒品蔓延问题,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驻马店富民强市、加快崛起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禁毒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当前,国际和国内毒品泛滥的大背景依然未变。国际方面,“金三角”地区罂粟种植和毒品生产反弹;随着北约撤军,阿富汗边界控制力减弱,“金新月”地区向我国的毒品渗透进一步加剧;南美贩毒集团也在不断对我国进行渗透。国内方面,制贩毒案件持续增多,海洛因滥用人数居高不下,合成毒品快速蔓延并向中小城市扩散,网络吸贩毒等新型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不断涌现。近年来,我市毒品滥用特别是合成毒品滥用问题持续蔓延,驻马店籍吸毒人员已累计登记4900余人;毒品犯罪案件数和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数每年都以20%以上的速度递增;我市落网外地的外流贩毒人数居高不下;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问题屡禁不止,发现铲除难度增大;涉毒所引发的社会危害加剧。
毒品能够摧毁人的意志、人格及良知,严重危害人的身心健康,极易诱发犯罪。毒品泛滥,必将影响到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毒品问题的严重危害,充分认识禁毒斗争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增强做好禁毒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禁毒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进行谋划和部署,制定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遏制毒品问题的滋生蔓延,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始终保持对毒品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一)加强堵源截流工作。我市是毒品北上、东进的重要通道,毒品问题历来较为严重,堵源截流任务繁重。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强毒品查缉站点建设,形成覆盖交通要道、区域交界等重要部位的严密查缉网络;要进一步加强堵源截流指挥系统建设,更好地引导、服务实战。公安、交通、邮政、铁路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切实加强对客运、铁路、物流、寄递等行业的管理和教育,有效切断毒品运输通道。
(二)坚持破大案与打零包相结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既要加大大要案件侦破力度,又要全警动员打击零包贩毒。进一步完善毒品目标案件侦破机制,努力破获一批有影响的大要案件,震慑毒品犯罪。采取捆绑考核、强化督导、物质奖励等办法,进一步明确公安基层派出所打击零包贩毒的职责任务,形成完善的打击零包贩毒工作机制。
(三)加大禁种铲毒工作力度。当前我市禁种铲毒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成果并不稳固,个别地方时有反弹。各地特别是潜在种植区域,要以“巩固零种植,确保零产量”为目标,加大踏查力度,严厉查处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案件,做到铲毒务尽。
(四)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坚持从严管理、从严审批,保护合法、打击非法,严防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被用于制毒。严格落实对易制毒化学品相关企业的登记和管理,重点加强对醋酸酐、羟亚胺、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重点化学品以及涉爆易制毒化学品购销、运输、存储、使用等环节的管理。坚持“逢制毒案件必查化学品来源、逢化学品必查流失环节”,加大易制毒化学品案件侦查经营和来源倒查力度,严防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
(五)深化禁毒重点整治工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落实工作责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文化、教育、卫生等多种手段,切实加强毒品问题的源头治理,从根本上铲除涉毒违法行为滋生的温床。健全完善毒品问题挂牌、通报制度,将挂牌整治对象延伸至乡镇。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效,坚决避免毒情反弹。
三、全面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一)建立完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机制。市禁毒委员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戒毒条例》(国务院令第597号)关于社区戒毒(康复)相关规定的落实,制定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实施意见,明确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建立完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长效机制,推动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深入开展。各地要进一步强化乡镇、街道办事处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职责。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辖区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并指定专门的机构负责日常工作,按照与在册吸毒人员数不低于1︰20的比例配齐社区戒毒(康复)专职工作人员,制定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计划,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社区戒毒(康复)各项措施的落实。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机构、职责和流程等信息应及时向社会公布。新蔡县要抓好社区戒毒(康复)示范点建设,探索创新,以点带面,积极推动全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深入开展。
(二)深入开展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安置工作。各地要按照“政府引导、社区搭台、企业唱戏、多方参与”的原则,采取集中就业安置、分散就业安置、提供公益岗位、鼓励自主创业等多种方式帮助戒毒康复人员就业。要认真落实对社会企业开办戒毒人员就业安置基地的各项优惠政策,将戒毒康复人员纳入人力资源整体培训计划,对戒毒康复人员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对其自主创业给予政策扶持,要将戒毒康复人员中的低收入群体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2013年要达到70%以上,2014年要达到80%以上。
(三)积极探索社区戒毒治疗措施。登记在册吸毒人员数已超过500人的驿城区、新蔡县和平舆县的卫生部门要加强对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加快社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的设置、开诊。要加强戒毒康复场所建设,配齐有关设备,为吸毒人员收戒救治做好保障,进一步规范自愿戒毒工作,切实提升戒毒康复场所的使用效果。
四、深入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禁毒办、中宣部等18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化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禁毒办发〔2010〕1号),全力营造全民禁毒的浓厚氛围。持续组织开展“我们拒绝毒品”、“流动课堂”、“职工拒绝毒品零计划”、“青少年与合成毒品”等活动,扎实推动禁毒宣传教育活动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单位、进场所、进农村,切实增强全民的禁毒意识。针对合成毒品迅速蔓延的势头,以青少年、社会无业人员、娱乐场所从业人员等人群为重点,开展专题性预防教育工作。充分利用“6.3”虎门销烟纪念日、“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集中开展大规模的禁毒宣传教育专场活动,扩大禁毒宣传教育影响力。新蔡县要切实抓好深化全民禁毒教育试点项目建设工作,努力把 “禁毒宣传教育进农村”试点项目打造成具有本地特色、值得推广普及的精品项目。其他县区也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新路子。
五、认真落实禁毒工作各项保障措施
积极构建政府统一领导、禁毒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禁毒工作格局,切实形成禁毒工作整体合力。各县区要进一步完善禁毒委员会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禁毒委员会的作用,组织指导本地禁毒工作的开展,协调解决禁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完善禁毒工作长效机制。禁毒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的职能,认真履行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加强各级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机构建设,设定专职负责人员,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等职能作用,提升其实战化能力和工作水平。驿城区和经济开发区要将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政府(管委会)办公室,禁毒委员会主任由区政法委书记或分管政法工作的副区长(副主任)担任,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府(管委会)办公室一名负责人担任,辖区各派出所分别由一名所领导担任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各级公安机关要大力加强禁毒队伍建设,调整充实禁毒力量,加强对禁毒工作的督导检查,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对毒品问题突出的新蔡、平舆、上蔡等3县,要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核定增加相应的公安政法专项编制,以增强上述地方的禁毒力量;其他县区也要精选身体素质好、业务过硬的民警充实禁毒队伍,确保禁毒民警队伍达到5人以上,平均年龄不超过35岁。各县区要加大禁毒工作经费保障力度,将禁毒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根据财力增长和毒情发展状况不断增加,做到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设立禁毒举报电话和奖励制度,积极鼓励人民群众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线索。进一步加强禁毒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相应规模的禁毒教育基地,逐步形成以市禁毒教育基地为主导、地方禁毒教育基地为辅助的全市禁毒预防教育阵地。进一步强化禁毒工作考评机制和领导责任追究机制,扩大平安建设考核中禁毒工作的考核内容和分值,坚持综合考核和部门考核相结合,全面评价禁毒工作成效,对禁毒工作落实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和部门,要依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特别是主管领导的责任。
201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