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驻马店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索 引 号: S0001-0204-2014-00822 主题分类: 市政府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4年08月29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驻马店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文  号: 驻政文〔2014〕86号 关 键 词: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为切实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河南省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和《驻马店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推动我市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市政府决定成立驻马店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人员组成召 集 人:陈 星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副召集人:张 昕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成    员:杨俊杰    市公安局局长王志华    市监察局局长李国忠    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向伟    市政府副秘书长刘明放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李 华    市教育局局长李新奇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何 晞    市财政局局长饶 涛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孔 华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樊卫华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毕俊德    市农业局局长王忠民    市委农办主任于明标   市商务局局长陈建铭    市气象局局长刘平队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宋长拴    驻马店军分区后勤部部长贾迎战    驿城区政府区长李新中    驻马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刘军民    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王宏斌    中石化河南驻马店石油分公司总经理何学习    中石油河南驻马店销售分公司总经理二、工作职责负责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研究制定推进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工作部署和重大政策措施,推动各相关部门的配合联动。研究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定期听取各单位、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督促、指导各县区、市直各有关部门全面完成我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各单位、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大气污染防治的组织、协调、推进情况的综合反馈,定期向联席会议报告阶段性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负责联席会议文件记录、纪要印发、资料整理、归档保存等有关工作,负责相关信息编报和宣传报道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由市环保局局长饶涛兼任,办公室设在市环境保护局,并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四、工作制度(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需要时可以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全体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确因工作需要,经召集人同意,可邀请有关单位列席联席会议。(二)联席会议的议题主要包括研究议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议定年度工作计划、任务和阶段性工作安排。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形势任务、提出政策措施以及其他重大事项。(三)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报请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协调相关部门研究议定阶段性重点工作。五、工作要求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组织实施蓝天工程行动计划确定的各项措施,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201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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