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00010000/2014-00481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 |
信息来源: | 发文日期: | 2014年08月29日 | |
名 称: |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红十字会关于开展2014年“博爱在天中—关爱救助弱势群体”募捐救助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驻政办〔2014〕63号 | 关 键 词: |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为了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关爱民生,惠及弱势,经市政府同意,从6月下旬开始,市红十字会联合市内各大媒体、企业、工商业等,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年一度的红十字宣传、募捐筹资、救助、志愿服务四位一体的“博爱在天中”活动,今年的活动主题是“献出您的爱心,救助弱势群体”。现将活动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2014年6月6日 驻马店市红十字会关于开展2014年“博爱在天中—关爱救助弱势群体”募捐救助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了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关爱民生,惠及弱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我市弱势群体现状,经市政府同意,市红十字会联合社会各界,共同携手合作,动员爱心力量,汇聚社会资源,从6月下旬开始,在全市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集红十字宣传、募捐筹资、救助、志愿服务四位一体的“博爱在天中”活动。一、指导思想为关爱民生,构建和谐,传承中华民族团结互助、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通过扎实有效地开展“博爱在天中”活动,广泛宣传动员,广辟社会资源,筹集“博爱在天中”救助金,为需要救助的弱势群众提供救助,弘扬爱心、凝聚爱心,激励更多的爱心企业、单位和爱心人士加入到红十字队伍中来,携手合作红十字人道、博爱、奉献事业,当好党和政府人道救助领域的助手,为构建和谐驻马店贡献力量。二、活动主题今年的活动主题是“献出您的爱心,救助弱势群体”。三、活动内容(一)广泛宣传对“博爱在天中”活动内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优秀志愿者、社会各界的爱心善举以及红十字运动知识、红十字各项业务工作等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积极传递正能量,营造良好的公益环境。(二)募捐筹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募捐筹资活动,全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自愿捐赠。(三)救助对象大病致贫家庭、特困家庭和特困儿童。(四)招募志愿者和志愿服务为了使志愿服务更好地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为需要救助的弱势群体提供多元化的志愿服务。市红十字会通过2014年“博爱在天中”活动,大批招募红十字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全市各界爱心团体、爱心人士自愿报名,参与红十字“博家在天中”关爱弱势群体志愿服务行动,奉献爱心,参与本次活动的合作伙伴单位员工根据自愿原则可优先发展成为红十字志愿者,并按照不同特长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市红十字会采取“评星”表彰、奖励等形式激励志愿者发挥作用,加快志愿服务多元化、社区化进程。四、救助程序(一)救助程序1.个人提出申请;2.受益人所在单位(乡村)出具贫困状况证明;3.受益人主管县区红会(单位)初审;4.媒体或市红十字网站公示;5.市红十字会“博爱在天中”救助金管理委员会审批。(二)救助形式以集中救助为主、采取集中救助和危急情况下对特困个人的救助相结合的形式。凡集中救助10人以上的,必须举行救助金发放仪式;危急情况下对特困个人的救助及时在网上公示,公开透明。五、监督方式(一)募捐救助情况媒体公示;依法依规,阳光运作。(二)媒体跟踪报道,捐赠方、政府、财政、审计等有关方面随时进行监督。六、捐赠方式(一)在“博爱在天中”活动动员会现场捐赠;(二)募捐单位和市红会联合举行仪式对救助对象进行救助,媒体跟踪报道;(三)直接到市红十字会捐赠;(四)直接把善款汇入市红十字会捐赠账号。所有捐赠,市红十字会随时开具捐赠收据。企业捐赠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享受国家减免税政策。捐赠热线:0396—3666361 0396—3666369捐赠地址:驻马店市解放路中段驻马店市红十字会户 名:驻马店市红十字会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驻马店分行解放路支行捐赠账号:1715025929219501045七、募捐款管理使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驻马店市红十字会“博爱在天中”救助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执行。(一)“博爱在天中”救助金,专款专用;(二)捐赠50万元以上的爱心人士和企业,根据捐款者意愿可以建立以捐赠者冠名的爱心救助基金。八、志愿服务报名方式 (一)到市红十字会志愿者管理中心报名; (二)登陆驻马店市红十字网站报名(www.zmdhsz.com); 报名热线:0396—3666361 0396--3666369 联 系 人:桂 豪 刘惠锋 李 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