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4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索 引 号: S00010000/2014-00464 主题分类: 市政府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4年08月29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4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文  号: 驻政办〔2014〕38号 关 键 词: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武国定市长代表市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并明确到各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高度重视, 周密部署,强化督查,狠抓落实,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保质保量全面完成。各责任单位务必于6月30日、12月31日以前,分两次将具体落实情况以正式公文向市政府报告。其间,市政府办公室每季度进行一次督查,对重点工作每月进行一次督查。(材料报送至市政府督查室,电话:2601527、2601627,房间:行政新区1509室,电子文档发送至:duchashi511@126.com)一、强力实施开放招商,实现招商引资新突破1.大力实施开放带动战略,力争全年引进市外资金400亿元以上,其中引进省外资金215亿元以上,实际利用外资和对外贸易分别增长10%以上。由市商务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一)突出产业招商2.重点围绕产业上下游延链补链招商引资,拉长产业链条,做大做强食品、能源化工、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建材、轻纺六大产业集群。由市商务局牵头,市发改委、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3.引导县区发挥自身优势,着力引进一批产业关联度大、成长性好的项目集聚发展,逐步培育形成各具特色的产业集群。由市商务局、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二)着力招大引强4.以承办中国农洽会为载体,瞄准中外500强及行业领军企业,继续开展大招商活动,集中力量引进一批旗舰型企业和50亿元以上的基地型、龙头型大项目。由市商务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5.继续推进与华润集团、中国通用、昊华集团、泰国正大、平煤集团等大企业的战略合作,进一步深化合作领域,促使企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由市发改委牵头,市商务局、工信局、粮食局、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相关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三)拓展招商领域6.重点围绕城镇基础设施、现代农业、教育卫生、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等领域,有针对性地包装一批重大项目,搞好对外发布和推介,吸引社会资本开发建设,形成全方位、宽领域的开放招商新格局。由市商务局牵头,市住建局、农业局、教育局、卫生局、文化局、旅游局、民政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指挥部办公室、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四)创新招商方式7.更加注重驻地招商和专业招商,组建专业队伍,设立招商窗口,常年开展有针对性的招商活动。特别是对一些重大项目,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组成专业团队进行定点招商,力争取得更多成果。由市商务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五)提高招商实效8.继续实行县区主要领导“二分之一”工作法,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工作考评体系,坚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以少报多、以小报大和以招商为名圈占土地行为。由市商务局牵头,市国土局、规划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9.进一步强化招商责任,搞好跟踪问效,着力提高项目履约率和资金到位率,推动招商引资工作再上新台阶。由市商务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二、大力实施项目带动,不断增强发展后劲10.初步安排市重点建设项目275个,总投资213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614亿元。通过实施项目建设,实现全市重点项目投资突破500亿元、产业集聚区固定资产投资突破800亿元。由市发改委牵头,市规划局、国土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一)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11.对天方药业和华中正大搬迁改造等计划开工项目,加大协调力度,落实开工条件,确保尽快开工建设;对昊华骏化合成氨原料路线改造、恒兴数控产业园、上蔡闽商工业园、汝南绿佳新能源、西平光电产业园、平舆祥鸿制革产业园等一批在建项目,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完成投资计划;对海川电子玻璃、中多铝业、富兴电子、联顺食品、恒丰车轮等一批计划竣工项目,倒排工期,加快进度,确保尽快竣工投产。由市发改委牵头,市国土局、规划局、粮食局及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二)切实加强项目谋划工作12.认真研究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围绕节能环保、城市基础设施、现代农业、健康服务、养老产业等重点领域和产业,谋划包装一批项目对外发布,实施定向招商。由市发改委牵头,市农业局、民政局、环保局、住建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13.引导市属重点企业围绕延链补链、转型升级,认真谋划一批重大项目,使企业备足后劲、持续发展。由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三)认真抓好项目落地14.对去年中国“农洽会”和专业招商活动签约的项目,进一步明确责任,搞好跟踪问效,着力提高项目履约率和资金到位率。由市商务局、市政府督查室负责落实。15.对宿鸭湖生态旅游开发、德威电缆产业园等重大项目,进一步洽谈对接,促使项目尽早落地。由市旅游局、市商务局和汝南县、驿城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16.对驻马店正大百万头生猪全产业链、平煤蓝天原料替代改造、吴桂桥煤矿煤气化和洗煤厂等项目,加快前期工作,争取早日签订合作协议。由市发改委牵头,市粮食局、工信局、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驿城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四)进一步完善项目推进机制17.继续落实重大项目联审联批、领导分包和周例会制度,进一步完善项目建设考核办法,加强项目督导检查,切实优化建设环境,确保重点项目顺利实施。由市发改委牵头,市监察局、行政服务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三、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不断提高城镇发展承载力(一)强化规划引导控制18.充分发挥规划的龙头作用,认真执行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山水园林、生态宜居的定位,突出地方特色,体现绿色低碳,全面完成中心城区19个专项规划编制和报批工作;根据城市新的功能分区,加快新一轮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由市规划局负责落实。19.完成县乡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由市规划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20.严格执行规划,充分发挥各级规划委员会的作用,项目按规划审批,城市按规划建设,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由市规划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21.深入开展“双违”整治活动,坚决杜绝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由市规划局牵头,市国土局、住建局、监察局、驿城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二)加强中心城区建设与管理22.继续推进七大功能片区建设,基本完成高铁站东广场一级开发任务;全面推进职教园区、北部新区、小清河商务休闲区和练江河养生休闲商住区基础设施建设,启动高铁西广场区建设。由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规划局、国土局、水利局、投资公司、教育局、驿城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23.继续抓好十项重点工程建设,完成中原大道北段、淮河大道东段、文明大道南段及创业大道、盘龙山路等项目,加快纬十路、市体育中心和第二水源地建设。由市住建局牵头,市规划局、国土局、交通局、体育局、水利局、昊华骏化、黄淮学院、驿城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24.加大中心城区路网、地下管网、绿化、环卫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抓好铜山大道、汝河大道延伸和解放路、乐山路改造等在建项目,完成已建成道路绿化和五座过街天桥建设。由市住建局牵头,市交通局、发改委、国土局、规划局、财政局、驿城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25.第三污水处理厂、中水厂建成投用;开工建设香山生活垃圾处理场和练江河治理二期工程,启动第四污水处理厂项目前期工作,力争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达到70亿元以上。由市住建局牵头,市水利局、发改委、财政局、驿城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26.实施好六个区域综合改造项目,加快红星美凯龙城市综合体建设进度,积极推进联碧德文化综合体、中心商务区南片区、朱氏河、城区南出口和东出口等区域连片开发,完成中心城区36个棚户区改造项目。由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住房管理中心、规划局、国土局、财政局、驿城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27.加快群众安置房建设,开工建设群众安置房2.1万套、258万平方米。由驿城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牵头,市住房管理中心、住建局、发改委、规划局、国土局、财政局负责落实。28.继续实施好中心城区六项惠民实事,完成5个道路路口升级改造、6条道路路灯照明和2个游园建设,新建垃圾中转站5座、公厕17座,改造背街小巷道路5条,新建菜市场5个,新建和扩建中小学5所,建成市殡仪服务中心,开工建设市殡仪馆。由市住建局牵头,市教育局、民政局、科技局、卫生局、残联、文新局、体育局、公安局、农业局、质监局、驿城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29.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积极推进智慧城管项目建设,发挥三个区的主体作用,划小网格、重心下移,加强检查、严格考评,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市民的满意度。由市住建局牵头,四城联创办、驿城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三)推进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30.编制完成示范区总体规划、各项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全面开工商务中心区建设,抓紧启动都市生态农业示范区、休闲度假旅游功能区建设,大力发展金融、高端商贸、农业会展博览、物流以及生态旅游、健康养生等产业。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市发改委、规划局、国土局、住建局、商务局、交通局、驿城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31.尽快打通雪松路、开源路、商桐路三条骨干道路,形成示范区发展框架。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市交通局、发改委、规划局、商务局、国土局、驿城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四)加快一中心五组团发展32.积极推进中心城区与遂平、汝南、确山县城以及宿鸭湖、西部山区两个生态功能区组团发展,大力实施组团连通融合工程,实现中心城区与组团之间快速通联,构筑组团式、生态型、现代化城市空间格局。由市发改委牵头,市规划局、交通局、住建局、国土局、驿城区、遂平县、汝南县、确山县人民政府负责落实。33.推进铜山大道、天中山大道、驿城大道、文明大道等快速通道改造提升,打造中心城市组团半小时交通圈和全市1小时交通圈。由市发改委牵头,市住建局、交通局负责落实。(五)加快县城和重点镇建设34.全面实施县城扩容提质工程,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拉大县城框架,强化产业带动、住房和教育牵动,推动产城互动发展。由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规划局、住房管理中心、教育局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35.选择人口规模较大、发展基础较好的县,有序推进县改市步伐。由市民政局牵头,相关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36.按照完善功能、体现特色的要求,重点抓好10个区位条件好、产业基础强、发展潜力大的示范镇建设。由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规划局、国土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37.每个县区选择2-3个中心镇,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加快开发建设步伐,使之成为集聚产业和人口的重要载体。由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规划局、国土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六)有序推进农村人口转移38.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宽城镇入户条件,在全市实行居住证制度。由市公安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39.切实保障进城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和农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权,消除农民进城后顾之忧。由市国土局、农业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40.加强城镇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切实解决好转移人员的安居、子女就学、社会保障等问题,使之进得来、落得住、过得好。由市教育局、卫生局、人社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七)积极稳妥推进新农村建设41.按照“产业为基、就业为本、生计为先”原则和“五规合一”要求,尊重群众意愿,实施分类指导,自下而上、以县为主,科学编制新农村建设规划。由市规划局牵头,市委农办、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42.在抓好原有试点的基础上,按照规划、量力而行,在条件成熟的地方再开工一批新农村建设项目。由市委农办牵头,市规划局、财政局、住建局、国土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43.加强基础设施和配套建设,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由市委农办牵头,市住建局、交通局、财政局、国土局、水利局、林业局、农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四、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做大做强工业经济(一)加快骨干企业和优势产业发展44.筛选30家重点企业,积极推进创新驱动,深入开展战略合作,大力实施品牌带动,着力培育一批规模大、品牌影响力广、竞争力强的骨干企业,力争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超100亿元企业1家、超50亿元企业4家、超10亿元企业25家。由市工信局、发改委负责落实。45.依托重点骨干企业,引进上下游和关联配套企业,着力培育大型产业集群,力争食品、轻纺、能源化工、装备制造、建材、医药六大行业主营业务收入分别达到550亿元、500亿元、380亿元、380亿元、350亿元、80亿元以上。由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二)大力培育高成长性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46.确定30家高成长性企业,积极争取上级技改项目资金支持,实施30个以上“强、高、快”重大转型升级项目,以增量投入带动存量优化,促进行业产品由产业链低端向高端提升,形成全产业链竞争优势。由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科技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47.确定30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企业,加大培育和扶持力度,加快华润风电、银泰电动汽车、海川电子玻璃、富兴电子等重点项目建设,推动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力争实现增幅35%以上。由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科技局、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三)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区建设48.继续抓好道路、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等基础设施和“一中心、三平台”建设,加快建设一批公租房、学校、文化娱乐等配套设施,进一步完善功能,提高承载能力。由市发改委牵头,市国土局、规划局、住建局、教育局、文新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49.坚持“四集一转”,严格投资强度和准入门槛,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原则上不在产业集聚区外摆放工业项目。由市发改委牵头,市国土局、规划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50.深入开展产业集聚区晋档升级活动,加快培育电子玻璃、电子信息、电动汽车、新能源电动车、皮革皮具特色产业园区发展,力争市产业集聚区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50亿元以上,装备产业集聚区和平舆、泌阳产业集聚区达到200亿元以上,上蔡、确山、遂平产业集聚区达到150亿元以上,汝南、西平、正阳、开发区产业集聚区达到100亿元以上。由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四)强化企业服务51.推动企业服务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进一步完善要素保障机制,引导资金、土地、人才等要素资源向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集中,破解企业发展瓶颈。切实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和协调,搞好煤、电、油、气、运协调保障,确保工业经济平稳运行。由市商务局、工信局、发改委负责落实。五、积极推进农业现代化,做强做优现代农业(一)大力实施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工程 52.抓住国家构建粮食安全战略的机遇,加快高标准粮田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持续推进千亿斤粮食、农业综合开发、小农水重点县、土地整理等工程建设,重点实施好9个集中连片5万-10万亩高标准粮田项目区,力争新增高标准粮田120万亩。由市农业局牵头,市委农办、发改委、水利局、林业局、国土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二)大力实施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培育工程53.重点围绕粮食、油料、生猪、肉牛、家禽、林果等农产品资源,加强标准化规模种植养殖基地建设,培育壮大龙头企业,逐步打造“全链条、全循环、高质量、高效益”的现代农业产业集群,力争省级农业产业化集群达到15个,市级达到30个。由市农业局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工信局、畜牧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三)启动实施都市生态农业发展工程54.重点在中心城区和确山、汝南、遂平等3个组团县城周边,以特色种植业、设施园艺业、生态休闲业为主体,规划建设一批集特色高效农产品生产基地、休闲观光旅游和“菜篮子”工程为一体的都市生态农业工程,今年重点做好规划工作,并启动实施一批重点项目,确保尽快见到实效。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市农业局、水利局、旅游局、林业局、规划局和确山、汝南、遂平县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四)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体系55.加快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鼓励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推进多种形式规模经营,力争全市土地流转面积占比达到20%以上。由市农业局牵头,市委农办、国土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56.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和其他生产要素有序进入农业和农村,重点培育9个农民合作社示范乡镇、新增1000家农民合作社和1000家家庭农场、培育创建100家市级示范社、组建100家联合社。由市委农办牵头,市农业局、工商局、农机局、供销社、技术监督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五)实施精准扶贫开发57.建立健全精准扶贫工作机制,重点抓好产业扶贫、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促进贫困乡村产业发展,减少贫困人口数量,增加贫困人口收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力争完成14.5万人的脱贫任务。由市委农办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六、加快发展服务业,做大做活第三产业(一)加快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建设58.全面启动市商务中心区核心区高档楼宇建设,加快推进红星美凯龙、建业十八城等重大项目,努力打造以高铁站前广场为核心、辐射周边的大型商务中心圈。由市发改委、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驿城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配合落实。59.加快平舆、上蔡、泌阳、正阳商务中心区和驿城区、遂平、西平、汝南、确山特色商业区建设,力争全市“两区”建设投资达到90亿元以上。由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二)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60.落实差别化信贷和税收政策,加强土地计划调控,创造良好环境,着力引进一批知名房地产企业连片开发建设,促进房地产投资持续增长。由市国土局、住房管理中心牵头,市财政局、金融办、规划局、住建局、地税局、国税局负责落实。61.不断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住房供应,满足多数群众的住房需求。由市住房管理中心、规划局负责落实。(三)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发展62.积极推进大嵖岈旅游区、西部山区和宿鸭湖生态旅游组团、乡村旅游产业带开发建设,大力开拓旅游市场,提升服务质量,力争全市A级旅游景区超过20个,实现5A级旅游景区零的突破,旅游业综合收入突破100亿元。由市旅游局牵头,相关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63.加快文化产业园区和示范基地建设,推动演艺、网络、工艺美术等文化产业发展。由市文新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四)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64.完成物流业发展规划。由市发改委负责落实。65.申报筹建“郑州海关驻马店办事处”,力争公共保税中心上半年封关运行。由市商务局、市产业集聚区管委负责落实。66.加快实施火车站货场北迁和大刘庄物流园区建设,推进粮食、化工、冷链、快递等产业物流发展,支持企业建立电子商务平台,规划建设市电子商务物流园区。由市发改委牵头,驻马店车务段、市商务局、交通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67.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工程,积极开展农超对接、农社对接,推动物流网点、物流配送向农村延伸,着力打造豫南区域物流中心。由市商务局、财政局负责落实。(五)加快健康养老产业发展68.编制完成养老服务业十年发展规划,规划建设健康养老产业园。由市民政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市发改委、规划局、卫生局负责落实。69.加快实施康复护理院等项目建设,全面推进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和农村幸福院建设,力争全市新建养老服务机构19所,完成投资16亿元。由市发改委牵头,市卫生局、民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70.进一步完善家庭服务业发展配套措施,着力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知名家庭服务企业。由市民政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七、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打造美丽驻马店 (一)强化生态资源保护71.加强林业生态建设,抓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水土保持、市城郊防护林等项目建设,确保完成造林20.8万亩,森林抚育和改造12.5万亩。由市林业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72.巩固西部山区“三乱两超”综合整治成果,严格按划定区域进行分类管理,坚决打击私采乱挖行为。由市国土局牵头,市公安局、交通局、环保局、林业局、旅游局、相关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二)加强生态环境治理73.实施“蓝天工程”,落实好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推动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强制推进集中供热覆盖区域小锅炉关停,加强机动车尾气治理、建筑施工和道路扬尘防治、秸秆焚烧整治,有效遏制大气污染。由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公安局、住建局、市委农办、交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74.实施“碧水工程”,抓好市产业集聚区和西平、汝南、泌阳、遂平、正阳、确山等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强化企业污染排放监管,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扎实开展城市河流清洁行动,积极推进练江河、黑河等河流综合整治,加快实施宿鸭湖水库生态修复工程,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由市环保局牵头,市水利局、住建局、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75.实施“乡村清洁工程”,积极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开展美丽乡村创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由市环保局牵头,市四城联创办、市委农办、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76.实行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由市水利局牵头,市规划局、国土局配合,有关县区负责落实。(三)推进生态城市创建77.制定生态市建设规划,建立健全财政投入和社会资本融资相结合的投入机制、科学合理的奖惩和干部考核机制以及主要领导牵头、各方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全面启动中心城区环保模范城和生态市创建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市环保局、规划局、财政局、住建局负责落实。(四)搞好节能减排78.全面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耗,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上马。由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环保局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负责落实。79.强力推动重点减排工程建设和原有减排项目监管,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管理办法,确保完成省定目标任务。由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负责落实。八、完善基础支撑条件,加快培育发展新优势(一)强化基础设施支撑80.加快京港澳高速驻马店段改扩建进度,开工建设京港澳高速驻马店北出口、开源大道出口改造和驻马店高铁客运枢纽站,积极实施107国道升级改造和正阳、泌阳、上蔡等通行条件较差地区干线公路改造;大力发展城市公交,加快中心城区公交首末站、换乘站建设,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压力;抓住机遇,积极实施农村公路“乡村畅通”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打好农村公路建设翻身仗,力争全年改造建设农村公路600公里,完成交通项目总投资25亿元。由市交通局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81.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等水利工程建设,新增和恢复有效灌溉面积60万亩、旱保田50万亩,新增和改善除涝面积60万亩。由市水利局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82.加快驻北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扎实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由市供电公司负责落实。83.积极推进“宽带驻马店”、“智慧驻马店”等信息化项目建设,促进信息化与“三化”融合发展。由市工信局牵头,移动公司驻马店分公司、联通公司驻马店分公司、电信公司驻马店分公司、河南有线电视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落实。(二)强化要素保障支撑84.大力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和职业教育攻坚工程,积极开展订单培训,完成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8万人次,新增农村劳动力就地就业1万人。由市人社局、教育局牵头,市农业局、市委农办、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85.加强银企对接,扩大信贷投放和融资规模,全年新增贷款120亿元以上;做好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工作,重视融资平台建设,提高直接融资能力。由市政府金融办牵头,人行驻马店中心支行、市银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86.完善土地保障机制,加强土地计划调控,优先支持重点项目和民生项目用地,大力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积极拓展人地挂钩成果,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由市国土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三)强化科技创新支撑87.认真落实科技创新政策,实施企业创新能力培育工程,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实施重大科技专项,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力争新创建一批国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由市工信局牵头,市科技局、发改委、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四)强化发展环境支撑88.深入开展优化环境专项治理活动,严厉打击破坏发展环境的行为,特别是对那些执法犯法、吃拿卡要的典型案件,以及封门堵路、敲诈勒索、干扰施工、恶意阻扰项目建设的组织者、操纵者和黑恶势力,要硬起手腕,坚决依法打击。由市监察局牵头,市公安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负责落实。九、全面深化改革,不断增强发展内生动力(一)深化国有企业改革89.力争今年基本完成全市国有企业改制任务。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进一步推进股份制改革,深化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积极探索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开展组建或改组国有资本运营、投资公司试点。 由市国资委、财政局负责落实。(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90.完善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财政预算制度,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增收节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由市财政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负责落实。91.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落实“营改增”、资源税从价计征等改革政策。由市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局负责落实。(三)深化金融体制改革92.加快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发展,积极引进股份制银行入驻,推动符合条件的县域农信社组建为农商行,加快村镇银行组建步伐。由市政府金融办、银监局负责落实。93.探索土地股份和银行授信等新型农村金融融资模式。由市政府金融办牵头,市银监局、财政局、国土局负责落实。94.积极配合中原银行组建工作。由市政府金融办牵头,市银监局、人行驻马店中心负责落实。95.推动保险业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由市政府金融办牵头,人保财险负责落实。96.加强排查监管,完善工作机制,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由市政府金融办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局、工商局、公安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97.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改革,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成果,完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新机制,抓好公立医院改革,鼓励社会办医。由市卫生局、发改委牵头,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负责落实。(五)全面深化农村改革98.坚持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断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探索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和宅基地、责任田有偿退出机制,继续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年底前完成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由市委农办牵头,市国土局、农业局、林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负责落实。十、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99.启动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稳妥推进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加快城区中小学建设,着力解决“入学难”、“大班额”问题,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支持特殊教育发展。加快市职教园区建设,力争完成投资15亿元以上,完成幼儿师范、驻马店农校和卫校一期工程建设并搬迁入住。深化校企合作,着力打造一批优质特色职业院校。全力办好教育部中国特色应用技术大学“驻马店论坛”。由市教育局、市职教园区办公室负责落实。100.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事业三年九大攻坚行动计划,加快中心医院北区分院、妇女儿童医院建设进度,抓好国家重大疾病控制、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改扩建等项目,着力提高城乡基层卫生服务标准化建设水平。由市卫生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负责落实。101.加强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落实好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任务,确保残疾人康复中心建成投用。由市残联负责落实。102.继续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切实加强基层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报业大厦项目建设进度,促进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由市文新局、驻马店日报社负责落实。103.大力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加快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积极参加十二届省全运会和首届全民健身大会。由市体育局负责落实。104.认真落实生育政策,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由市人口计生委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负责落实。(二)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105.完善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基层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建设,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确保全年城镇新增就业6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8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万人。由市人社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负责落实。106.全面实现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完善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继续推进全市就医一卡通,抓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由市人社局、市卫生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负责落实。107.巩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成果,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由市人社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负责落实。108.继续提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和优抚对象待遇,不断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兜住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由市民政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负责落实。109.继续扩大住房公积金征缴范围,适当提高缴存比例。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110.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全年建设保障性住房项目61个3.68万套。由市住房管理中心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三)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111.深入推进平安驻马店建设,做好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进一步强化和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由市信访局、市综治办牵头,市公安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负责落实。112.做好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由市民政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负责落实。113.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由市司法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114.完善和创新流动人口、特殊人群的管理服务。由市公安局、民政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负责落实。115.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化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整治,以更坚决、更有力的措施,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由市安监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负责落实。116.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由市综治办、市公安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负责落实。117.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农产品、畜产品安全保障体系和监管体系,强化安全监管责任和责任追究,用严格的标准、严密的监管、严厉的惩处、严肃的问责,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由市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业局、畜牧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118.继续加强国防教育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支持驻驻解放军、武警部队、预备役部队、民兵和人民防空建设,深入开展双拥共建,巩固军政军民团结,促进军民融合式发展。由市民政局、市人防办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119.加快气象现代化建设,搞好气象服务。由市气象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十一、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120.进一步简政放权,持续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把该放的权力坚决放到位,把该管的事情坚决管住管好,对保留的审批事项简化手续、优化流程、在线运行、限时办结。由市委编办牵头,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121.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由市工商局负责落实。122.扎实推进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基本完成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由市委编办、财政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123.严格机构编制管理,确保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由市委编办牵头,市人社局、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124.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充分发挥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的作用,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和纠错制度。由市法制办牵头,市监察局、审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25.做好行政调解等工作,办好行政复议案件。由市法制办负责落实。126.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公务员培训,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公务员的依法行政能力。由市法制办牵头,市司法局、人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三)大力改进工作作风127.坚持人民至上,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工作标准,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实施意见,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市政府领导班子做起,以上率下,坚决纠正“四风”。由市监察局牵头,市直各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128.坚持令行禁止,加强行政督查,着力提高办事效率和行政效能。由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牵头,市直各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129.坚持简约从政,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有关规定,杜绝铺张浪费,压缩一切不必要开支,集中财力办大事,确保把有限的财力用到最急需的地方。由市政府办公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市直各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130.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惩防体系,加强制约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坚决惩处权钱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努力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由市监察局牵头,市直各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2014年3月21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