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第三季度工作情况的通报

索 引 号: S0001-0205-2014-00726 主题分类: 市政府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4年10月21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第三季度工作情况的通报
文  号: 驻政办〔2014〕106号 关 键 词: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今年三季度,我市各级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深化,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呈常态化、丰富化的良好局面,政府信息公众知晓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众参与率明显提高,信息公开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工作稳步提升,成效明显;但也有部分单位重视不够,行动不力。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近期工作基本情况(一)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报送情况7月1日—9月30日,各县区累计报送工作信息222条。其中,遂平县报送120条;平舆县20条、泌阳县20条、西平县15条、驿城区11条、平舆县10条;产业集聚区9条、开发区6条、上蔡县6条、确山县5条。
    市直各单位报送工作信息合计75条。其中市文明办报送49条,市住建局报送7条,教育局报送4条,市房管中心报送3条,市规划局、药监局、审计局、质监局、司法局分别报送2条,市财政局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报送1条。市公安局、林业局、粮食局、安监局,今年以来未报送任何内容。(二)集中式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上传情况及重点领域公开保障情况1.信息公开年报未及时公布单位:市教育局、市广电局、市审计局、市史志办、市卫生局、市统计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市民族宗教局、市事管局、市药监局。2.机构职能及领导信息未及时公布单位:市交通局、市广电局、市旅游局、市农机局、市史志办、市水利局、市粮食局、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市民族宗教局、市供销社、市农科院、市药监局。3.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情况栏目:市环保局(未保障)。4.教育方面的政策、措施、实施情况栏目:市教育局(未保障)。5.依申请公开事项未及时受理单位:市住房管理中心。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报送数量少。除遂平县和市文明办外,其余县区和部门向市政府门户网站上报政务信息的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三季度上报信息数量较少;汝南县、正阳县、市公安局、林业局、粮食局、安监局无政务信息上报。(二)部分单位信息公开意识不强。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政府督查室今年6月24日下发通报(驻政督字〔2014〕14号),通报下发后,仍有部分单位未整改。其中:信息公开年报仍未公布的单位12家,机构职能及领导信息仍未公布的单位13家,日常监督检查情况仍未公布的1家。三、下一步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关于认真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驻政办〔2013〕133号)和《关于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驻政办〔2014〕9号)文件的有关要求,认真抓好所负责的内容保障和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上报和公开信息,充分发挥市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阵地作用。(一)明确责任、主动保障。市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市展示整体形象的窗口,也是党委、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其所公开信息需要全市上下共同保障和维护。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按照任务分解要求,明确具体责任人、具体信息员,认真、主动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及时将本单位工作动态和信息报送到市政府门户网站,切实把这项工作做实、做好。(二)及时公开、树好形象。集中式信息公开平台反映一个地区法治建设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尺,是树立政府公信力、强化民主监督的窗口。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及时发布政府信息。至今尚未公布信息公开年报、机构职能及领导信息等情况的单位务必在10月20日前予以公布。(三)把握关键、突出重点。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务公开和网站信息保障的重点,特别是要对国务院明确要求公开的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财政预算决算、保障性住房信息、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环境保护信息、安全生产信息、价格和收费信息、征地拆迁信息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进行重点保障,及时上传发布。 201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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