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河南省质量诚信(A、AA、AAA)工业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豫政[2014]31号),加快推进我省企业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引导企业讲诚信、重质量、守信誉,逐步形成诚实守信、追求卓越的企业质量文化。根据《河南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暂行办法》,现就开展2014年河南省质量诚信(A、AA、AAA)工业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质量诚信(A、AA、AAA)工业企业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一)企业依法设立,在河南省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一级法人授权,满足行政许可、强制性认证和产业政策等法定资质要求,正常生产三年以上的企业。

(二)企业近三年内无省级(含省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不合格记录。

(三)企业近三年内在经营过程中,无违犯质量法律、法规、规章等记录。

(四)企业近三年内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环保事故和质量安全事故。

(五)企业近三年内无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无虚假广告宣传,无提供虚假数据等行为。

二、申报及认定程序

(一)企业申报

申报企业填写《河南省质量诚信(A、AA、AAA)工业企业申报书》(附件1),并附申报书要求的有关资料。于5月31日前报企业所在地省辖市或省直管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已被认定为河南省质量诚信A、AA级企业,在企业质量诚信建设确已改进的情况下,可申报更高级别质量诚信等级。申报更高级别质量诚信等级的企业以申报后的评定等级为准。

(二)资料审查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局受理企业申报后,组织对申报企业材料的真实性、符合性进行核查,签署审查意见。对审核合格申报企业,各市、县局填写《2014年河南省质量诚信(A、AA、AAA)工业企业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同企业的申报材料(纸质文本3份、Word电子文本1份,用U盘上报)一起,于6月7日前一并报省局。逾期不予受理,不接受申报材料更换。省局将对各地上报申报企业材料的符合性、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查,确定初审合格企业名单,并在有关媒体上公示。

(三)专家认定委员会认定

专家认定委员会对经过初审合格企业的质量诚信等级进行认定,确定候选企业名单。

(四)征求意见

将专家认定委员会认定的2014年河南省质量诚信(A、AA、AAA)工业企业候选名单在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同时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

(五)领导小组审定

将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名单及有关情况提交河南省企业质量诚信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审定2014年河南省质量诚信(A、AA、AAA)工业企业名单。

(六)公告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公告2014年河南省质量诚信(A、AA、AAA)工业企业名单,颁发奖牌、证书。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各市、县局要切实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大对河南省企业质量诚信(A、AA、AAA)工业企业认定工作宣传力度,充分调动企业参与的积极性,要认真组织本地区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进行集中宣贯和申报指导。

(二)明确责任,严格把关。各市、县局牵头部门要对申报企业进行认真审核,广泛征求本单位有关科(股)意见,客观、公正的向省局推荐本辖区申报企业的质量诚信等级。

(三)严明纪律,加强检查。各单位要严格遵守河南省企业质量诚信(A、AA、AAA)工业企业认定工作的有关规定,省局将对组织申报情况进行检查,并对申报企业按照一定比例进行现场抽查,发现弄虚作假骗取证书的企业取消申报资格,并进行全省通报。

联 系 人:李 旭  徐 辉

联系电话:0371-65928610

传  真:0371-65928603

电子邮箱:hazlc603@163.com

附件:1.河南省质量诚信(A、AA、AAA)工业企业申报书

2.河南省质量诚信(A、AA、AAA)工业企业申报汇总表

3.河南省质量诚信(A、AA、AAA)工业企业认定细则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年4月28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