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政府部门同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知识分子联谊会对口联系制度的意见

索 引 号: S0001-0203-2014-00796 主题分类: 市政府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4年12月09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政府部门同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知识分子联谊会对口联系制度的意见
文  号: 驻政〔2014〕96号 关 键 词: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发〔2005〕5号)、《中共河南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豫发〔2005〕13号)和《中共驻马店市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驻发〔2005〕35号)要求,认真落实政府部门同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知识分子联谊会对口联系制度,现参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部门同民主党派、工商联对口联系制度的意见》(豫政〔2014〕5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加强对口联系工作的重要意义

建立政府部门同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知识分子联谊会对口联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内容。做好与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知识分子联谊会的对口联系工作,有利于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知识分子知情、出力,更好地发挥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有利于凝聚各方面力量,为加快驻马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广泛支持。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高度重视同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知识分子联谊会对口联系工作,在市委领导下,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畅通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知识分子知情参政渠道,支持他们围绕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建言献策,发挥作用。

二、市政府有关部门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知识分子联谊会对口联系分工安排

根据我市实际,经与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知识分子联谊会协商,市政府有关部门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知识分子联谊会对口联系分工安排如下: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等部门作为各民主党派市委、市工商联、市无党派知识分子联谊会的共同联系单位。

市教育局、市文化局联系民盟驻马店市委、民进驻马店市委。

市环保局、市质监局联系民盟驻马店市委。

市卫生局、市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政府食安办联系农工党驻马店市委。

市水利局、市民政局联系民进驻马店市委。

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政府金融办联系市工商联。

市司法局、市科技局、市体育局、市交通运输局联系市无党派知识分子联谊会。

三、坚持和完善对口联系机制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为开展对口联系工作提供便利。要指定分管领导,确定具体联络科室和联络人员,坚持和完善对口联系各项制度,确保对口联系持续、有效。分管领导和具体联络科室、联络人员名单及联络方式要以书面形式报告市政府办公室,送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知识分子联谊会。

(一)重大事项决策咨询及通报制度。政府有关部门在制定重要政策性措施、改革措施以及重大建设项目论证过程中,通过召开政情交流会、听证会、座谈会或登门联系等形式,主动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知识分子联谊会通报相关情况,征求其意见和建议。

(二)日常信息公开制度。政府有关部门要做好公文、简报、资料,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要点等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知识分子联谊会及时了解掌握相关信息。

(三)邀请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制度。政府部门和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知识分子联谊会相互邀请参加各自召开的重要会议、举办的重大活动,及时了解双方重要事项和活动,丰富对口联系的内容和形式。

(四)联合调研制度。政府有关部门就一些专题性问题进行调研时,可邀请对口联系的有关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知识分子参加,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提供研究课题委托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知识分子联谊会调研。

(五)对口联系例会制度。共同联系的政府部门每年要统一安排1到2次座谈会、政情通报会等,由主要领导集中向各民主党派市委、市工商联、市无党派知识分子联谊会交流通报工作情况,征求工作意见和建议;分别联系的政府有关部门和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知识分子联谊会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对口联系工作座谈会,交流通报情况,全面总结工作,查找存在问题,征求意见建议。要结合例会制度实现相互走访,加速了解,为彼此合作创造条件。

(六)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制度。政府有关部门就组织专项检查、评比及行风评议等活动,要主动邀请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知识分子联谊会参与;对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知识分子联谊会反映的意见或建议,要及时给予答复;可以聘请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知识分子联谊会成员担任特邀(特约)监督员,充分发挥其民主监督作用。

承担对口联系任务的政府部门在加强与对口民主党派联系的同时,也要加强与其他民主党派的联系。没有明确对口联系对象的部门要以多种形式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知识分子联谊会的工作联系,为其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提供支持。对口联系工作情况要适时报送市委统战部、市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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