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2015年县区应急队伍和无偿献血工作目标的通知

索 引 号: S0001-0205-2015-00008 主题分类: 市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15年01月13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2015年县区应急队伍和无偿献血工作目标的通知
文  号: 驻政办〔2014〕125号 关 键 词: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各市直部门:

2014年,我市的无偿献血工作在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市直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确保了我市医疗机构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了献血者和用血者的身体健康,促进了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推动了我市的无偿献血事业稳步发展。根据我市2015年各县、区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和急救用血的需求,现将市直《2015年无偿献血团体招募时间表》和《2015年县区应急队伍和无偿献血工作目标》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无偿献血团体招募和应急队伍建设。为确保实现我市采供血自给自足,将在年底进行督导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报。

 

附件:1.2015年市直无偿献血团体招募时间表

2.2015年县区应急队伍和无偿献血工作目标

 

2014年12月5日    

 

附件1

2015年无偿献血团体招募时间表

时 间

单                  位

1月份

民政局 水利局 农业局 商务局 审计局 安监局 烟草局 盐业公司

邮政储蓄 国电驻热 住房公积金 邮政局

2月份

工信局 文化局 畜牧局 国税局 地税局 国调队 无线电管理局

工业集聚区 投资公司

3月份

司法局 财政局 国土局 体育局 发改委 事管局 住房管理中心

市档案局

4月份

职业技术学院 教育局 住建局 交通局 林业局 国资委 政研室 

保密局 机要局

5月份

环保局 粮食局 广电局 规划局 党史办 电 台 文明办 外侨办

地方志 人口计生委 电视台

6月份

药监局 农科所 华能中原燃气 四创办 市委党校 驻马店银行 接待办

行政服务中心 农村处

7月份

国安局 公安局 工商局 质监局 气象局 供电公司 豫龙水泥 金融办

豫南水泥

8月份

银监局 农发行 宗教局 监察局 工 行 农 行 电信公司 人民银行

通信传输局 中 行 建 行  

9月份

日报社 天中晚报 南方钢铁 新华书店 移动公司 联通公司 总工会  天中纺织 人社局 农信社 高管局 团 委 妇 联

10月份

中石化 中石油 卷烟分厂 华润古城 昊华骏化 华中正大 平煤蓝天

蓝天集团 邦业水务 中泰药业 市检察院

11月份

科技局 旅游局 农机局 供销社 公路局 运管局 中储粮 红十字会

人寿保险 人保财险 国寿财险 吴桂桥煤矿

12月份

水文局 热电厂 市法院 159医院 武警支队 军分区驻军 火车站

车务段 天方药业 消防支队 黄淮学院 市运输公司

备 注

1.各单参加无偿献血活动人数要达到本单位人员的20%以上,无偿献血委员

会每月对无偿献血宣传活动情况进行通报。

2.各单位具体献血日期献血办提前预约通知。

3.工作电话:0396—2839992

附件2

2015年县区应急队伍和无偿献血工作目标

 

县区/时间

年采血量(单位:毫升)

月采血量(单位:毫升)

应急队伍人数

驿城区

153.6万(约4800人)

12.8万(约400人)

800人

经济开发区

76.8万(约2400人)

6.4万(约200人)

300人

产业集聚区

76.8万(约2400人)

6.4万(约200人)

200人

正阳县

211.2万(约6600人)

17.6万(约550人)

1000人

汝南县

153.6万(约4800人)

12.8万(约400人)

1000人

新蔡县

230.4万(约7200人)

19.2万(约600人)

1000人

确山县

153.6万(约4800人)

12.8万(约400人)

800人

泌阳县

268.8万(约8400人)

22.4万(约700人)

1000人

西平县

249.6万(约7800人)

20.8万(约650人)

1000人

平舆县

230.4万(约7200人)

19.2万(约600人)

1000人

遂平县

192万(约6000人)

16万(约500人)

1000人

上蔡县

230.4万(约7200人)

19.2万(约600人)

1000人

月合计

2227.2万(约69600人)

185.6万(约5800人)

11000人

注:1.采血量包括同时段(同月)内街头和团体献血量。

2.应急队伍为紧急情况下随时启动的相对固定献血者队伍。

3.各县区无偿献血应急队伍要落实到单位、人员,并进行登记造册。

4.节假日期间,采血时间如需变动,另行通知。

5.市献血办工作电话:2839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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